北京大学(10001)2018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公告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9-28
中1.考生应符合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各类考试方式所规定的报考条件,以及《北京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限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凡提交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唯一官方网站,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限内登录该网站完成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能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应牢记注册的用户名和设置的“密码”,以及系统给定的“报名号”;确保提交的联系方式在招生工作结束前有效、畅通。
3.报考我校的考生,须依据以下要求选择报考点:
①报考软件与微电子学院(017)工业设计工程(085237)专业的考生,不论京内、京外,必须选择北京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为“1101”。
②报考光华管理学院(028)、深圳研究生院(047)和国家发展研究院(062)等三个学院中“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研究方向的考生,不论京内、京外,必须选择北京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为“1101”。
③报考“强军计划”的考生,凭所属部门发给的校验码报名,选择北京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为“1101”。
其他考生按《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要求选择报考点。
4.我校部分专业允许跨报考院系或专业选择初试科目。报考这些院系专业的考生,如需跨院系或跨专业选题,请选择“研究方向”后,点击“□ 是否显示跨专业”,选择相应的院系(专业)后,再按研究方向选择考试科目。
5.报考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方向为“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硕士研究生,仅限全日制本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中医除外)并获得学士学位,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时,请将本人符合报考志愿条件的毕业专业如实填写在“毕业专业”信息栏内。
6.“强军计划”考生须按所属部门限定的学科专业填报志愿,并按系统给定的科目组选择考试科目。报名结束后我校统一调整统考科目。
7.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均不得更改。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对重复报考的考生,只允许其保留我校一个有效志愿。
8.选择北京大学报考点(1101)的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还须完成下述程序:
⑴确认填写信息无误后,通过系统提供的网上支付平台足额交纳报考费;
⑵网报成功2-3个工作日后(公休日顺延),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按《北京大学报考点(1101)关于应试硕士生查验报名信息及上传电子照片的公告》要求查验报名结果,同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网站开通时间为2017年10月12日10:00点,上传照片截至时间为2017年11月12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北京大学报考点(1101)采取网上确认报考信息的方式,11月10日至12日不设现场确认,不受理补交报名费。考生本人确认:①“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中报考信息无误;②上传照片审核结果为“已通过”;③交费状况为“已交费”;④“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学籍(学历)审核结论为“校验通过”,即完成全部报名程序。
⒐选择非北京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请按所选报名点要求交费、确认报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