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省考研初试12月26日开考,温馨提醒请收好
来源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0-12-23
中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2021年研考温馨提醒》,2021年广东省考研初试12月26日开考,该通知详情内容如下:
2021年研考温馨提醒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6-28日进行。为确保考试安全顺利有序实施,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醒如下:
1.考生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和周边环境,掌握考点的交通情况,合理安排赴考路线,提早出发,防止因交通等原因耽误考试。
2.请考生提前打印好准考证,赴考前务必检查是否带齐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以及应带的考试用品,提前准备好粤康码和考前14天健康信息申报表,入场时自觉接受监考员检查,并按规定时间和准考证上各科目的考点、考场、座位号参加考试。
3.考生进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电话手表、平板电脑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在进入考场前,应自行检查是否携带违禁物品,避免造成考试违规。
4.考生应购买正规品牌的2B铅笔,并按示例规范准确、清晰填涂信息点。如需修改,先用橡皮擦将原答案擦除干净,再重新填涂,确保答题卡扫描时,信息点识别准确。在答题卡上作答,字迹须工整、清楚,不准使用涂改液、涂改带涂改。答题卡不能折叠、撕破、穿孔,要保持答题卡清洁。
5.考试期间,请广大考生自觉遵守考点和考场纪律,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不准自行传递工具、用品等。
6.《刑法》《教育法》对国家教育考试中的作弊行为都作了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9年9月4日实行,兜售、买卖考试作弊器材、试题或答案、代替考试等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将会受到刑法处罚。请广大考生诚信考试,共同营造“遵纪守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良好氛围,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7.由于今年报名人数增幅较大,跨市跨区的考生较多,特别是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安排的考点较多,为保障考点周边的正常交通秩序,请广大考生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或步行前往赴考,避免造成交通阻塞。
8.根据气象台预报,考试期间全省大部分地区阴天或小雨,早晚温度较低,日温差大。考生要多留意天气状况,做好防护准备,注意赴考安全。
衷心希望广大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有损公平的不良行为,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祝所有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原文地址:http://eea.gd.gov.cn/tzgg/content/post_3156450.html
☛☛☛相关推荐:2021年研究生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