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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录取通知书、组织关系和户口的通知

来源 :北京师范大学 2018-07-02

  1、关于录取通知书

  我校硕士生录取通知书寄送工作,将由各学部院系于6月上中旬开展。请确保网报时填写的通讯地址或者2018年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通讯信息核对系统中填写的通讯地址届时有效,可以接收信件或者快递。

  温馨提示:由于诈骗案件多发、花样繁多,为避免上当受骗,请各位考生以北师大研招网公布的信息为准。对于缴费、汇款等要求,一定要仔细核实,如有疑问请咨询报考学院或者研招办。

  2、关于组织关系迁转

  除考取本学部院系研究生的我校应届毕业生外,所有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党(团)员均须转党(团)组织关系,定向就业研究生可自愿选择是否迁转。

  (1)党组织关系迁转

  若是从北京市属的单位或北京市委管辖的高校(含在京中央部委各高校)转出,9月份入学后在北京市党建工作平台(http://106.38.59.216)的党员E先锋系统中填写组织关系转出信息,目标党组织填写至党支部,党支部信息可入学后咨询所在学院党委。学院党委审核通过后需由党支部确认接收,才能完成组织关系转入。

  若是从京外,或从国家机关、国家科研院所、军队系统、国资委下属企业、银行系统、铁路系统、民航系统等转出,需开具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接收单位写“北京师范大学××学部(院、系)”,9月份入学后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学院党委,因此开具介绍信时要注意有效期,需保证入学时介绍信在有效期内。

  所有组织关系转入我校的新生党员9月份入学后均需登陆北京师范大学组织工作一体化平台(http://zzbgz.bnu.edu.cn)填写组织关系转入信息,并完善个人信息。

  (2)团组织关系迁转

  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学部(院、系)团组织”。

  报到后须将团员证交就读学部院系。

  3、关于户口迁移

  非定向就业生(即人事档案转入北师大的研究生)可自行决定是否将户口迁至我校集体临时户口,如迁移,请注意:户口迁移证(或户口卡片)只限本人,且公安机关的公章齐全。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和身份证号码等内容必须与本人居民身份证完全一致,不能有同音别字和异体字。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还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一致。迁移证上的籍贯及出生地栏,必须填写到省(市)、县,迁移证上字迹须清晰。迁移证或户口卡片自带到校,报到后连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A4纸)和一张免冠一寸照片交就读学部院系。在户口迁出至未落户之前,身份证丢失无法补办。

  迁往地址:北京市北京师范大学,或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入学时不迁移户口的在学期间不得再申请迁移。户口迁至学校后在读期间不得迁出。

  定向就业生(即人事档案不转入北师大的研究生)户口不能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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