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2018级研究生入学须知
来源 :宁夏大学 2018-06-28
中一、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2018年9月11日)到所在学院报到,因病因事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所在学院办理书面请假手续,超过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住宿由学校后勤集团统一负责安排,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二、新生自带党、团组织关系,于开学时交至所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本省区党组织关系转至宁夏大学党委组织部,跨省区党组织关系转至宁夏自治区教育工委,接收单位:宁夏大学党委组织部。团关系转至宁夏大学团委(非全日制学生不转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
三、请新生(定向生除外)将我校招生平台下载打印的“调档函”送交或邮寄到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新生务必于9月20日前将档案(档案必须由档案管理部门密封)转至宁夏大学学位科(邮政机要或邮政特快EMS,我校不接收非邮政快递方式,新生用其它方式邮寄丢失责任自负)。档案在宁夏大学的应届新生由我院集体办理调档事宜,其他新生需持调档函自行调档案(定向回原单位不用调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转至我办(档案未到将影响国家助学金发放),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新生本人承担。需要转迁户口的新生在入学时需持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地址为: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北街朔方路派出所(宁夏大学保卫处户籍科电话:2061803)。
四、学费标准及缴纳:根据宁价费备〔2014〕021号,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10000元/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根据宁价费备〔2017〕6号,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学费(7000元/年),非全日制工程硕士学费( 8000元 /年 ),非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学费(7000元 /年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学费(12000元/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学费(17000元 /年 )。住宿年收费标准以自治区物价局核定标准及学校研究决定。
学费、住宿费交费方式请看《宁夏大学学生缴费及查询须知》中相关条款。2018级新生请于2018年9月3日——9月20日按期缴纳学费,住宿费请入校报到后根据住宿标准进行缴费。截止9月20日未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的将影响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
五、新生报到时须提交毕业证和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允许报到;准备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雅思、托福等英语成绩单(没有可不提供),一寸彩色证件照电子照片,照片以学号命名,报到时均交所在学院。新生入学后需登录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管理系统核对本人信息,新生学号查询见附件。
六、2018级研究生自行准备第一外语教材,学校不再统一订购。
1、硕士研究生第一外国语用书:
①《听说教程》:主编李敏涛、周炳兰,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②《综合教程》(上):主编熊海虹,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2、博士研究生第一外国语用书:
①《国际学术会议英语》:主编曾蕾,重庆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②新编研究生英语系列教材《视听说教程(学生用书)》:主编戴劲,马薇娜,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七、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不合格者或在考试过程中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入学资格。
宁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6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