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2018级研究生新生报到须知
来源 :广西大学 2018-06-25
中一、报到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9月8日、9日
2、地点:新生报到点设在广西大学西校园新闻大楼至育林楼周边的道路。
注意事项:
(1)新生按报到时间到各学院新生报到点办理手续,请勿提前或逾期。提前到达的新生请自行解决住宿。新生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就读学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9月8、9日,我校将在火车站、火车东站、琅东站、江南客运站、西乡塘客运站等交通站点设有接新志愿服务工作点,志愿者将为新生们做交通指引。详情请关注“西大团学小微”公众号,在开学前一周左右将有接新专题信息推送。
二、报到手续及费用
1、新生收到入学通知书及银行借记卡后,请于2018年8月27日前将应缴学杂费足额存(汇)入卡内,随后由银行进行批量代扣。新生持入学通知书、身份证和本科(专科)毕业证(毕业证原件备验、复印件备存)到学院新生报到点办理各种报到手续。通过相关外国语水平测试的考生(比如托福、雅思、英语专业八级、大学德语四级、全国高校法语日语德语专业八级、CET6、TEF、TCF、N1、N、AD等测试),请携带相关成绩单原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生,报到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学院须查验毕业证原件),取消录取资格。
2、缴费总额:学费(详见附件)+住宿费(硕士1750/博士3000元)+代收体检费(68元)
(1)住宿费
所有硕士生、博士生均需缴纳住宿费(提前申请不住宿的全日制硕士生、博士生以及部分非全日制硕士生除外)。2018级全日制硕士生、博士生和部分已提交住宿申请的非全日制硕士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居住在2-4人一间的公寓,新生到学院报到后,硕士生持入学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到各楼栋值班员处办理入住手续;博士生新生到学院报到后,持入学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到东校园学生公寓东18栋、留学生大楼值班员处办理入住手续。
住宿费:硕士研究生按每人每年1750元预交,博士研究生按每人每年3000元预交,最后按实际入住楼栋收费标准进行结算。后勤管理处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电话:0771-3231221、财务处咨询电话:0771-3272541
(2)学费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校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及缴费办法请参看附件。
(3)体检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2013〕1号文件,新生入学体检费为每人次68元。
3、党团员组织关系
党团组织关系:广西区外转入组织关系的党员,持县级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就读的学院党委(党总支)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介绍信称谓(抬头)为“中共广西高校工委组织部”,去向为所录取学院;广西区内转入组织关系的党员,直接到所录取学院报到,经学院党委(党总支)审核通过后,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关系转接子系统内点击“接收”,并将党员编入党支部,完成转接手续。
团员须带团员证及时到所录取学院团委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咨询电话:0771-3237013;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咨询电话:0771--3272042。
4、户口迁入
新生入学时,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迁入或不迁入学校。如自愿将户口迁入学校的,要求:(1)从入学报到之日起45天内办理户口迁入,逾期不再办理该手续。(2)本人的“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必须与入学通知书和广西区招生考试院录取名单上的一致,身份证编号必须填有18位证号,字迹工整清楚,否则不能落户,需退回原籍。还需在迁移证右上角注明本人专业年级、身高、血型、联系电话,报到后交近期1寸大头免冠白底彩色相片2张。(3)按公安部门统一要求:在校生不允许迁出户口;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毕业后户口一律迁出学校。迁入地址为: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00号。保卫处户政科电话:0771-3239301。
5、人事档案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定向”应届考生需调人事档案到广西大学,请考生持收到的调档函与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联系,办理档案材料寄发事宜,将档案通过EMS快递方式寄到就读的广西大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电话:****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邮政编码530004,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
录取类别为“定向”的往届考生无调档函,无需调取人事档案。学工处档案管理科电话:3239125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入学体检安排在9月10、11日进行,地点在广西大学医院(东校园)。各学院具体的体检时间请在报到时咨询学院老师,体检当日上午安排抽血,请务必空腹,请携带本人一寸免冠照片一张。我校将对入学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结果异常的给予一个月的治疗时间,一个月后复查仍异常的,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2、上课用教材统一购买;自带必要的学习参考书籍,自备文具和日常生活用品,如衣物、棉被、蚊帐、水桶、餐具等,也可来校后统一购买。
3、经济困难学生请登录广西大学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网页(路径为:
http://www.gxu.edu.cn/→机构设置→党群行政部门→学生工作部(处)→下载服务),查看“国家助学贷款相关表格和材料”,并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以便入学后办理有关资助手续。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两种模式。助学贷款流程见附件三。研究生工作部综合管理办公室电话:0771-3185497。
4、我校已构建起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及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请2018级研究生新生认真按照本通知要求,按时报到。
广西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