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子科技学院2018年考研复试信息
来源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2018-03-26
中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我院2018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复试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保证招生质量。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组织机构
根据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安排,在学院招生就业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相关复试组织机构,负责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相关工作,制定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
三、复试与报名
1.复试条件 点击查看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表:
达到上述分数线可申请调剂到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对应工程领域并参加由我院组织的复试。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的学科专业应为电子、通信、计算机、自动化、软件工程、信息安全领域等相关专业,且初试考试科目应与我院公布的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调剂申请须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调剂平台统一进行。
2.复试录取办法
各学科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要求复试成绩合格并计入总分(复试合格指复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否则不予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为: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占70%,复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占30%,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复试报名方式
凡符合我院复试报名资格的学生,在接到我院发出的复试通知后,请及时关注我院发布的复试安排具体通知,于复试报到前3天,下载填报复试笔试科目选择申请表,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gr@besti.edu.cn(附件名称为: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复试笔试科目选择申请表+姓名,邮件标题格式: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复试笔试科目选择申请表+姓名),学院将依据申请汇总情况,组织安排考生复试笔试。
复试具体安排通知将发布在研招网和学院网站:
4.现场确认报名
复试前一天到我院办公楼503室确认报名,没有确认报名的学生不得参加复试(注:同等学历学生要提前说明)。
四、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上写考生编号及姓名);
2.入学考试的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6. 一寸免冠照片1张(体检表用);
7. 复试笔试科目选择申请表(调剂考生同时提交北京电子科技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
8.政审表(按表格要求如实填写完整,并加盖相应公章。请在我院之前发布的调剂及复试信息中下载,请按表格说明填写并由所在单位密封。)
9. 往届考生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攻读全日制统分研究生函。
注:凡资格审查、政治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五、复试方案
1.申请参加我院“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两个工程领域复试的考生,在通过审查并接到学院复试通知后,到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参加统一复试。
2.复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满分(200分),其中,笔试占150分(专业);面试占50分(含英语口语)。
(1)笔试内容
程序设计(50分):
机试(windows 系统,C语言,集成开发环境CodeBlocks,Visual studio2012)。
电子与通信工程选考课程(二选一,共100分):
①模拟电路50分、数字电路50分;
②通信电子电路50分、信息论50分。
计算机技术选考课程(三选一,共100分):
①计算机网络50分、数据库系统50分;
②计算机网络50分、数据结构50分;
③近世代数50分、数据结构50分。
(2)面试内容
综合素质面试含5分钟英语口语自我介绍,专业基础知识和英语口语及听力在面试时由面试专家组当场打分,满分50分(英语口语及听力占10%)。
3.复试时间与地点安排
(1)报到时间:3月24日下午14:00—17:00;
地点:办公楼503室。
(2)专业笔试时间:3月25日上午9:00—12:00;
地点:办公楼地下一层实验室。
(3)机试时间:3月25日下午14:00—17:00;
地点:主楼801、901机房。
(4)体检时间:3月26日上午7:30—10:00;考生早晨空腹带1张一寸免冠照片,前往丰台医院参加抽血查体和常规体检。体检费考生自付,直接由医院收取。
(5)面试时间:3月26日下午13:30—17:00;
地点:届时公布在办公楼五楼西侧宣传栏。
六、录取
2018年我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结果将于复试结束后2天内公示,公示期为10天。我院将组织政审,只有政审合格者,方可最终录取,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布。录取后不能按时入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及时申请保留学籍,否则不予保留。
七、体检安排
1.复试考生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体检,不参加体检者视为体检不合格。
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号)执行。
八、交费
按照国家招生计划指标,我院考生录取类别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即公费指标)。考生录取入学报到并交学费后按学院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
九、监督
1.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纪检办受理考生投诉,监督电话:010-83635405。邮编:100070,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7号。
2.北京市2018年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十、其他
为了方便考生复试期间安排食宿,提供以下服务指南,请参考。
1.住宿:周边自选。
2.餐厅:本院学生餐厅。
3.学院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7号。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研究生部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