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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考研法律硕士(法学)大纲对比表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8-29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法学)大纲对比表

科目 2016年 2017年 变化情况分析
章节 知识点 章节 知识点
刑法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二.刑法的目的和任务 四.刑法与刑法学的意义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二.刑法的任务和机能 删除此考点 本章变化不大 1.删除刑法的目的和刑法与刑法学的意义,增加刑法的机能,此处考查题型为选择和简答。
第二章 犯罪概念 第一节 二.我国刑法中的犯罪定义: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的犯罪定义及其意义 第二章 犯罪概念 第一节 二.我国刑法中的犯罪定义: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的犯罪定义及其意义,“但书”的意义 本章变化不大 1.增加“但书”的意义
第三章 犯罪构成 第一节 一.犯罪构成的概念:犯罪构成与犯罪的联系和区别 第三章 犯罪构成 第一节 一.犯罪构成的概念: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联系和区别 本章变化较大 1.将犯罪改成犯罪概念; 2.犯罪客观方面概述的具体内容删除 3.刑法中因果关系的集中主要学说删除 4.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的法律意义删除 5.将刑事责任年龄的四分法变更为法律规定 6.增加其他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因素 7.删除间歇性精神病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的确认考点 8.增加单位犯罪中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
第三节 一.犯罪客观方面概述 犯罪客观方面的概念;犯罪客观方面的主要内容;犯罪客观方面的意义 四.刑法中的因果关系 刑法中因果关系的几种主要学说 五.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 犯罪时间、地点、方法的法律意义 第三节 二.犯罪客观方面概述 四.刑法中的因果关系 五.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
第四节 二.刑事责任年龄 刑事责任年龄的概念;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四分法规定,即:不满14周岁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为相对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6周岁为完全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为减轻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司法解释中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规定。 三.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精神病人、间歇性精神病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的确认;醉酒的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五.单位犯罪主体   单位犯罪的概念、要件、处罚。 第四节 二.刑事责任年龄 刑事责任年龄的概念;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中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规定。 三.刑事责任能力和其他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因素 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精神病人刑事责任问题;醉酒的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五.单位犯罪主体   单位犯罪的概念、要件、处罚;单位犯罪中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
第五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第二节 二.犯罪既遂的形态   结果犯、危险犯、行为犯的定义及其特征。 三.对既遂犯的处罚   对既遂犯,按照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处罚。 第五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第二节 二.犯罪既遂的形态 三.对既遂犯的处罚 本章变化不大,集中在删除考点中具体内容的规定 1.删除犯罪既遂形态的具体内容考点 2.删除对既遂犯的处罚具体内容的规定考点 3.删除对预备犯的处罚的具体内容考点 4.删除对未遂犯的处罚具体内容的考点 5.删除犯罪中止分类的具体内容考点 6.删除对中止犯的处罚的具体内容的考点
第三节 三.对预备犯的处罚   我国《刑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处罚原则。 第四节 三.对未遂犯的处罚   我国《刑法》第23条第2款规定的处罚原则。 第三节 三.对预备犯的处罚 第四节 三.对未遂犯的处罚
第五节 二.犯罪中止的分类   预备阶段的中止和实行阶段的中止。 三.对中止犯的处罚   我国《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的处罚原则。 第五节 二.犯罪中止的分类 三.对中止犯的处罚
第六章 共同犯罪 第一节 二.共同犯罪的构成特征   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   第一节 二.共同犯罪的构成特征 本章不大 1.删除共同犯罪的构成特征的具体内容考点 2.删除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下具体内容的规定 3.删除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下具体内容的规定 4.删除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具体内容的考点 5.删除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具体内容的规定 6.增加共同犯罪与犯罪的停止形态的具体内容: 共同犯罪与犯罪预备、未遂;共同犯罪与犯罪中止
第二节 一.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   任意共同犯罪的概念和特征;必要共同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二.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的概念和特征;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三.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   简单共同犯罪的概念和特征;复杂共同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四.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   一般共同犯罪的概念和特征;特殊共同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一.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 二.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三.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 四.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
  第三节 五、共同犯罪与犯罪的停止形态   第三节 五、共同犯罪与犯罪的停止形态 共同犯罪与犯罪预备、未遂;共同犯罪与犯罪中止  
第九章 刑法概述 第一节 一、刑罚的概念 二、刑罚的特征 三、刑罚与其他法律制裁方法的区别 第二节 一、刑罚功能的概念 二、刑罚的基本功能   刑罚对犯罪人的功能;刑罚对被害人的功能;刑罚对社会的功能。 第三节 一、刑罚目的的概念 二、刑罚报应的观念 三、预防犯罪的目的   特殊预防的概念及其主要内容;一般预防的概念及其主要内容;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的关系。 第十章我国刑罚的种类和体系   第一节刑罚种类概述   一、刑罚的种类   二、学理分类   生命刑;自由刑;财产刑;资格刑。   三、刑法中的分类   主刑;附加刑。   第二节主刑   一、管制   管制的概念和特征;管制的执行。   二、拘役   拘役的概念和特征;拘役的执行。   三、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的概念和特征;有期徒刑的执行。   四、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的概念和特征;无期徒刑的执行。   五、死刑   死刑的概念和特征;死刑的适用;死刑的限制;死刑的执行方法。   第三节附加刑   一、罚金   罚金的概念;罚金的适用方式;罚金数额的确定;罚金刑的执行。   二、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的概念;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范围与适用对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   三、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的概念;没收财产的适用方式;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的执行。   四、驱逐出境 驱逐出境的概念;驱逐出境的适用对象。   第一节 一、刑罚的概念和特征 二、刑罚的目的 刑罚目的的概念;刑法报应的观念;预防犯罪的目的;特殊预防的概念及其主要内容;一般预防的概念及其主要内容;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的关系 第二节 一、刑罚种类概述 二、我国刑罚体系的特点 三、主刑 管制的概念和特征;管制的执 行和禁止令;拘役的概念和特征;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的概念和特征;有期徒刑的执行;无期徒刑的概念和特征;无期徒刑的执行;死刑的概念和特征;死刑的适用;死刑的限制;死刑的执行方法。 四、附加刑 罚金的概念;罚金的适用方 式;罚金数额的确定;罚金刑的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概念;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范围与适用对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没收财产的概念;没收财产的适用方式;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的执行;驱逐出境的概念;驱逐出境的适用对象。 本章结构变化大,具体内容变化不大。 1.将原来第九章和第十章合并成一章。 2.内容层面删除刑罚的学理分类 3.增加禁止令的规定
第十七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没有逃税罪 第十六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增加逃税罪 本章调整了1个知识点。增加了逃税罪。
第十八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第十七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变成强制侮辱妇女罪;增加猥亵儿童罪 本章变化2点: 1.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变成强制侮辱妇女罪; 2.增加猥亵儿童罪
   
第二十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十九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增加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 增加组织考试舞弊罪 增加代替考试罪 增加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增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增加虚假诉讼罪 增加扰乱法庭秩序罪 增加污染环境罪 删除嫖宿幼女罪 本章变化较大,增加罪名较多。 1.增加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 2.增加组织考试舞弊罪 3.增加代替考试罪 4.增加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5.增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6.增加虚假诉讼罪 7.增加扰乱法庭秩序罪 8.增加污染环境罪 删除嫖宿幼女罪
第二十一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删除此章节 本章被全部删除
第二十四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删除此章 本章被全部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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