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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诚信承诺书

来源 :考试网 2017-02-04

西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诚信承诺书

 

    一、西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报考人员必须同意所有报考条款,方可在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简称:注册中心)网站办理西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业务。

    二、本系统以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作为登录依据,报考人员不得用他人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为本人报名,因网报填写信息错误或缴费未能成功导致报考失败的,注册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的网报时间正确填写报考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信息一经提交,则表明, 您已阅读并接受了考试的有关规定,并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网报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有效、准确。如提供虚假信息,本人自愿接受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并按照国家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相关规定作出的处罚;

   (二)网报信息提交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报名;
   (三)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责任自负;
   (四)自觉服从考试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
   (五)本人已阅读并熟知《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规则》、《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若有违反,自愿接受相关规定处理。

    (六)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如本人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自愿接受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发放证书的处理。

   

    西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系统的解释权归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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