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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市政工程》第47讲管道功能性试验的规定

来源 :考试网 2016-09-22

  第47讲管道功能性试验的规定

  一、基本规定

  (一)水压试验

  (1)压力管道分为预试验和主试验阶段;试验合格的判定依据分为允许压力降值和允许渗水量值,按设计要求确定。设计无要求时,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用其中一项值或同时采用两项值作为试验合格的最终判定依据;水压试验合格的管道方可通水投入运行。

  (2)压力管道水压试验进行实际渗水量测定时,宜采用注水法进行。

  (二)严密性试验

  (1)污水、雨污水合流管道及湿陷土、膨胀土、流砂地区的雨水管道,必须经严密性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3)全断面整体现浇的钢筋混凝土无压管渠处于地下水位以下时,除设计要求外,管渠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抗渗等级检验合格,可采用内渗法测渗水量;

  (4)不开槽施工的内径大于或等于1500mm钢筋混凝土结构管道,设计无要求且地下水位高于管道顶部时,可采用内渗法测渗水量;

  (三)特殊管道严密性试验

  大口径球墨铸铁管、玻璃钢管、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或预应力混凝土管等管道单口水压试验合格,且设计无要求时:

  (1)压力管道可免去预试验阶段,而直接进行主试验阶段;

  (2)无压管道应认同为严密性试验合格,不再进行闭水或闭气试验。

  (四)管道的试验长度

  (1)除设计有要求外,压力管道水压试验的管段长度不宜大于1.Okm;对于无法分段试验的管道,应由工程有关方面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确定。

  (2)无压力管道的闭水试验,试验管段应按井距分隔,抽样选取,带井试验;若条件允许可一次试验不超过5个连续井段。

  (3)当管道内径大于700mm时,可按管道井段数量抽样选取1/3进行试验;试验不合格时,抽样井段数量应在原抽样基础上加倍进行试验。

  二、管道试验方案与准备工作

  (一)试验方案

  试验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后背及堵板的设计;进水管路、排气孔及排水孔的设计;加压设备、压力计的选择及安装的设计;排水疏导措施;升压分级的划分及观测制度的规定;试验管段的稳定措施和安全措施。

  (二)压力管道试验准备工作

  (1)试验管段所有敞口应封闭,不得有渗漏水现象;

  (2)试验管段不得用闸阀作堵板,不得含有消火栓、水锤消除器、安全阀等附件;

  (3)水压试验前应清除管道内的杂物;

  (4)应做好水源引接、排水等疏导方案。

  (三)无压管道闭水试验准备工作

  (1)管道及检查井外观质量已验收合格;

  (2)管道未回填土且沟槽内无积水;

  (3)全部预留孔应封堵,不得渗水;

  (4)管道两端堵板承载力经核算应大于水压力的合力;除预留进出水管外,应封堵坚固,不得渗水;

  (5)顶管施工,其注浆孔封堵且管口按设计要求处理完毕,地下水位于管底以下;

  (6)应做好水源引接、排水疏导等方案。

  (五)管道内注水与浸泡

  (1)应从下游缓慢注入,注入时在试验管段上游的管顶及管段中的高点应设置排气阀,将管道内的气体排除。

  (2)试验管段注满水后,宜在不大于工作压力条件下充分浸泡后再进行水压试验,浸泡时间规定:

  1)球墨铸铁管(有水泥砂浆衬里)、钢管(有水泥砂浆衬里)、化学建材管不少于24h;

  2)内径大于l000m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管渠、预(自)应力混凝土管、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不少于72h;

  3)内径小于l000m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管渠、预(自)应力混凝土管、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不少于48h。

  三、试验过程与合格判定

  (一)水压试验

  1.预试验阶段

  将管道内水压缓缓地升至规定的试验压力并稳压30min,期间如有压力下降可注水补压,补压不得高于试验压力;检查管道接口、配件等处有无漏水、损坏现象;有漏水、损坏现象时应及时停止试压,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重新试压。

  2.主试验阶段

  停止注水补压,稳定15min,15 min后压力下降不超过所允许压力下降数值时,将试验压力降至工作压力并保持恒压30min,进行外观检查若无漏水现象,则水压试验合格。

  (二)闭水试验

  (1)试验水头的确定方法:

  试验段上游设计水头不超过管顶内壁时,试验水头应以试验段上游管顶内壁加2m计。

  (2)从试验水头达到规定水头开始计时,观测管道的渗水量,直至观测结束,应不断地向试验管段内补水,保持试验水头恒定。渗水量的观测时间不得小于30min,渗水量不超过允许值试验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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