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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知识点整理:2F311011

来源 :考试网 2016-07-29

  2F311011掌握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特征水位

  一:水工建筑物等级划分

  水利水电工程分等指标(第一页表格),分为一二三四五等,分别是防洪、灌溉、发电、供水和治涝。

  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根据所在工程的等别、建筑物的重要性确定为Ⅰ、Ⅱ、Ⅲ、Ⅳ、Ⅴ级,穿堤水工建筑物按最高级别确定。

  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级别:按第二页下方表格确定,对于3级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符合该级别规定的指标不得少于两项。

  二:水工建筑物的分类及作用

  按作用分类: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输水建筑物、取(进)水建筑物、整治建筑物以及专门为灌溉、发电、过坝需要而兴建的建筑物。

  取(进)水建筑物:输水建筑物的首部建筑物,如引水隧洞的进水口段、灌溉渠首和供水用的扬水站等。

  整治建筑物:用以改善河流的水流条件、调整河势、稳定河槽、维护航道以及为防护河流、水库、湖泊中的波浪和水流对岸坡冲刷的建筑物,如顺坝、丁坝、导流堤、护底和护岸等。

  专门建筑物:为灌溉、发电、过坝等需要兴建的建筑物。如专为发电用的引水管道、压力前池、调压室、电站厂房;专为灌溉用的沉砂池、冲砂闸;专为过坝用的升船机、船闸、鱼道、过木道等。

  三:水库与提防的特征水位:

  水库的特征水位:校核洪水位、设计洪水位、防洪高水位、正常蓄水位、防洪限制水位、死水位。

  提防工程特征水位:设防(防汛)水位(开始防汛的水位)、警戒水位(准备抢险的水位)、保证水位(设计的洪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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