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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章节考点:施工合同管理(1)

来源 :考试网 2017-01-24

  承发包模式

  施工承发包的模式比较

平行承发包

施工总承包

施工总承包管理

发包特点

1.业主分别与多个施工单位签合同,实行总价合同

1.委托一个施工单位(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做为总包,承担施工任务的执行和组织,实行总价合同,

2.经业主同意可自主分包

3.负责对业主指定分包和自行分包的管理

1.委托的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只负责项目的施工组织和管理,

2.一般不承担施工任务(要想承担施工任务可通过竟标获取)

3.一般不与分包商签合同(由业主作签)

4.业主的分包商要经过它的认可

工作程序

部分施工图完成即可招标(各分包投标报价有据)

待全部施工图完成后再招标(投标报价有据

招标不考虑施工图设计的完成情况,(各分包投标报价有据)

费用控制

对投资早期控制不利等最后一个合同出来才能确定总价,

投资早期控制有利报价有据)

投资早期控制不利等最后一个合同出来才能确定总价)总包管理合同只确定管理费

进度控制

一部分设计完成就可招标,有利缩短建设周期

建设周期长,是这种模式的最大缺点

对进度控制不利

一部分设计完成就可招标,有利缩短建设周期

质量控制

有利质量控制(合同控制、他人约束)

对总承包的依赖大

合同控制、他人约束,有利质量控制

合同管理

合同数量多管理工作量大

合同关系简单,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大减小

合同数量多管理工作量大

组织协调

协调工作量大对业方不利

协调工作量小

协调工作量小业主负担大大减轻这是这种委托形式的基本出发点

适用于

规模大,不太容易选择总包、时间紧迫只有设计边施工、业主经验丰富、管理能力强

工期要求不严,容易选择总包

往往总包价高

工程规模大,业主经验、管理能力不强、工期要求紧迫

  施工总承包模式和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区别

施工总承包

施工总承包管理

开展工作程序不同

待全部施工设计完成后开始招投标,再施工

不依赖施工图的完成情况

(在很大程度上缩短了建设周期)

合同关系不完全相同

与业主签订合同,与自行分包商签订合同,

一般情况下,由业主与分包商签订合同

对分包的选择不同

业主认可时,总包选择分包

所有分包由业主决策,但要经总包管理单位的认可,如果其对某分包不满意,业主执意不肯更换,或拒绝对该分包承担管理责任

对分包付款不完全相同

由总包直接支付(分包合同价对业主是透明的)

可由业主直接支付(经其认可),也可由总包管理单位支村,后者更有利于管理

合同价格不同

签承发包价,它赚取总包与分包之间的差价

总包管理费(不赚总包与分包之间的差价

相同:承担相同的管理责任(对分包的总体管理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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