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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二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2Z101052施工方项目经理的责任

来源 :考试网 2016-03-28

  2016年二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2Z101052 施工方项目经理的责任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应在项目实施之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与项目经理协商制定。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依据:项目合同文件、组织的管理制度、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组织的经营方针和目标

项目经理的职责

(1)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职责;

(2) 主持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并对项目目标进行系统管理;

(3) 对资源进行动态管理;

(4) 建立各种专业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5) 进行授权范围内的利益分配;

(6) 收集工程资料,逐步结算资料,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7) 接受审计,出来项目经理部解体的善后工作;

(8) 协助组织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工作。

项目经理的权限(注意参与、主持、决定)

(1) 参与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签订;

(2) 参与组建项目经理部;

(3) 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

(4) 决定授权范围内的项目资金的投入和使用;

(5) 制定内部计酬办法;

(6) 参与选择并使用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人;

(7) 参与选择物资供应单位;

(8) 在授权范围内协调与项目有关的内、外部关系;

(9) 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他权力。

  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处于中心地位,对工程承担施工承担负有全面管理的责任。

  项目经理由于主观原因或由于工作失误有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政府主管部门追究的主要是法律责任,企业将追究的主要是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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