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2016年第二期)的通知
来源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6-04-19
中关于举办辽宁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面授班 (2016年第二期)的通知
各有关人员:
根据《关于开展辽宁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面授班的通知》(辽建执协[2015]2号)的安排,现将辽宁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面授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次培训对象
完成面授预约报名的部分学员(见附件1)
二、培训报到时间、地点
培训报到时间:2016年4月25日报到,2016年4月26、27、28、29日培训。
报到地点:沈阳鸿翔宾馆一楼大厅(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53号)
三、培训注意事项
1.报到:参加培训的人员于2016年4月25日携带:
辽宁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面授报名表(附件2链接中,进入个人报名系统后自行打印)
二级建造师证书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培训费
教材费
至沈阳鸿翔宾馆。
2.缴费: 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打印面授报名表,在指定培训班报到地点现场缴纳培训费、教材费, 培训费含必修课及选修课费用,不能进行网上缴费。
只参加一个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学习的人员,每人交纳培训费960元,每增加一个专业选修课培训的再交纳培训费480元/人。教材费:必修68元;选修房建:77元;市政:67元;机电:67元。餐费、宿费自理。
3.考勤:已报到并缴费学员,在2016年4月26、27、28、29日培训期间需按报到顺序号,在培训教室对号入座,培训期间按学号不定时考勤。
4.选修课在线学习:学员完成面授必修课学时后,可登录辽宁建设执业信息网进行选修课网络继续教育在线学习。
5.考试: 凡已完成缴费、完成必修课和选修课规定学时的学员可在“辽宁建设执业信息网”上预约集中考试,考试合格后在网上打印合格证。
四、培训内容
见附件3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强、关欣、赵特
联系电话:024-83893565 024-83893769
鸿翔宾馆联系电话:024-31481157,13504973980.王经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