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历年考题精选:建设工程合同制度
来源 :考试网 2020-06-03
中41.关于合同形式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8.27)
A.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B.口头形式属于合同的其他形式
C.未依法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无效
D.合同可以采用数据电文形式
【答案】D
【解析】合同形式分为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才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42.某施工合同的约定违反了某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则该施工合同( )。(2018.30)
A.效力待定
B.可撤销
C.无效
D.有效
【答案】C
【解析】《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考点来源】2Z204014无效合同的类型
43.根据《合同法》,下列合同转让产生法律效力的是( )。(2018.41)
A.施工企业将施工合同中主体结构的施工转让给第三人
B.施工企业将其对建设单位的债权转让给了水泥厂,并通知了建设单位
C.建设单位到期不能支付工程款,书面通知施工企业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
D.监理单位将监理合同一并转让给其他具有相应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
【答案】B
【解析】债权的转让,自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时生效;债务的转让,经债权人同意时生效。
44.关于施工合同变更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8.43)
A.合同变更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
B.合同变更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C.工程变更必将导致合同变更
D.合同非实质性条款的变更无须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
【答案】B
【解析】A错误,合同依法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才办理相应手续;C错误,工程变更不一定导致合同的变更;D错误,合同中任何内容的变更都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45.施工企业发生以下情形,建设单位请求解除施工合同,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是( )。(2018.46)
A.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
B.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C.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D.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的
【答案】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考点来源】2Z204015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撤销和终止
46.设备采购合同约定,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当支付违约金5万元。采购人按照约定向供应商交付定金8万元,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供应商未能交付设备,则采购人能获得法院支持的最高请求额是( )万元。(2018.60)
A.16
B.5
C.8
D.13
【答案】A
【解析】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本题中:违约金5万元。5万元违约金和8万元定金二选一:①8万元定金,双倍返还:16万②违约金+定金=5+8=13万元。所以选择A选项。
47.下列施工合同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 )。(2018.63)
A.施工企业借用他人资质签订的
B.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串通投标,中标后签订的
C.建设工程依法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的
D施工企业超越资质等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
E.施工企业将其承包的部分非主体工程分包的
【答案】ABC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5项的规定(即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认定无效:(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同时还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考点来源】2Z204014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
48.施工合同中对应付款时间约定不明时,关于付款起算时间的说法,正确的有( )。(2018.69)
A.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B.工程未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C.工程已交付,工企业主张工程款的,为提出主张之日
D.工程未交付的,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
E.工程未交付,工程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答案】ABE
【解析】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考点来源】2Z204012欠付工程款的利息支付
49.关于效力待定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9.8)
A.善意相对人对合同有追认权
B.权利人有撤销的权利
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纯获利益的合同,无需追认
D.撤销应当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效力待定合同。A错误,善意相对人只有撤销的权利没有追认的权利,权利人才有追认的权利;B错误,效力待定合同在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而非权利人。D错误,效力待定合同的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50.某建设工程承包人在工程完工后于2月1日提交了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未组织验收;3月1日工程由发包人接收;4月1日承包人提交了结算文件,发包人迟迟未予结算;6月1日,承包人起诉至人民法院。该工程应付款时间为( )。(2019.13)
A.3月1日
B.2月1日
C.4月1日
D.6月1日
【答案】A
【解析】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