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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法规知识>真题及答案[单选1-10题]

来源 :考试网 2016-05-26

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法规知识>真题及答案[单选1-10题]

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法规知识》真题及答案完整版
单选1-10 单选11-20 单选21-25
单选26-30 单选31-35 单选36-40
单选41-45 单选46-50 单选51-55
单选56-60 多选61-65 多选66-70
多选71-75 多选76-80 2016-2005各科目历年真题

  1.关于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施工中形成的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或加盖执业印章

  B. 施工单位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的签字盖章

  C.所有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

  D. 大型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以由一级或者二级注册建造师担任

  【答案】B

  【解析】P3正中间“掌握执业管理”第2~3段。本题设置陷阱较多。A值得重视,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而不是二者有其一,这可能成为今后一二年命题的热点;B表述正确;C,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不要求由注册建造师担任;D,大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担任。

  2.关于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不包括注册建造师业绩

  B. 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良好行为不必记入

  C.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应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

  D. 由于信用档案信息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所以不需要公示

  【答案】C

  【解析】P4“掌握信用档案管理”。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不属于个人隐私,主管部门应当主动按规定向社会公示。

  3.《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属于( )。

  A.法律

  B. 行政法规

  C.部门规章

  D. 司法解释

  【答案】B

  4. 总承包单位收到固定管理费后将承包工程全部转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从民事法律行为角度看,该行为无效的原因是( )。

  A.行为人不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B. 行为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C.行为内容不合法

  D. 行为形式不合法

  【答案】C

  【解析】P13“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5.下列民事行为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投标报价

  B.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撤回了投标文件

  C.施工人员按照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合同要求进行施工

  D. 承接分包工程的建筑公司将专业工程再分包

  【答案】B

  【解析】P13“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之间①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②合法行为。本题只限于考核第二个要件,即合法性要件。

  根据民法原理,国家允许民事主体依照自身意愿,与他方自由构建民事法律关系,并保障其权利义务的顺利履行。而这种私权关系的构建是通过当事人的特定行为来实现的,该行为即民事法律行为。

  在债的发生根据中,侵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均属于事实行为,并非民事法律行为。而(有效)合同,则构成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上述分析,我总感觉教材中的表述,对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的来龙去脉未做分析,只讲民事法律行为而不讲事实行为,不得要领;在这里命题,脱离工程实际,不利于引导考生的学习。

  6. 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应该由( )承担。

  A.代理人

  B. 被代理人

  C.第三人

  D. 代理人和第三人

  【答案】B

  【解析】P170“(二)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第3段。

  7. 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履行,致使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时,债务人可以采取的消灭债务的方式是( )。

  A.抵销

  B. 提存

  C.混同

  D. 免除

  【答案】B

  【解析】考核P16倒数第3段“提存”的概念。

  8.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 )个月。

  A.1

  B. 2

  C.3

  D. 6

  【答案】B

  【解析】P125正中间“(一)试用期的时间长度限制”

  9. 劳动合同补偿标准中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 )个月的平均工资。

  A.3

  B. 6

  C.10

  D. 12

  【答案】D

  【解析】P130倒数第2段。

  10. 行政机关作出( )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A.警告

  B. 开除

  C.责令停产停业

  D. 撤职处分

  【答案】C

  【解析】P146倒数第2段“(3)听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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