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法规知识考点冲刺题:2Z204010建设工程合同制度
来源 :考试网 2019-04-19
中1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将不会产生( )的法律后果。
A.返还财产
B.折价补偿
C.赔偿损失
D.支付违约金
【答案】D
【解析】支付违约金属于有效合同中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一,合同无效无约可违。
17. 甲乙双方签订了购货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得知乙方公司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均发生了变更,于是要求签订合同的变更协议,遭到乙方的拒绝。针对该情形,正确的是( )。
A.原合同已经终止
B.必须签订变更协议
C.合同主体未变更
D.合同内容已变更
【答案】C
【解析】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其主体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主张和 请求合同变更。
18. 甲公司总承包了某建设工程施工任务,其将装饰工程分包给了乙公司,乙以甲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了 材料供货合同。随后丙催告甲在一个月内予追认,而甲未作表示。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在甲未追认合同之前,丙有撤销合同的权利
B. 合同已经生效,甲应当履行合同
C. 甲对乙丙签约行为未明确反对,视为同意
D.乙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答案】A
【解析】本题中表述的是无代理权的情形,此情形下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如果被代理人表示反对或者未做表示,则表明该合同是无效的。对于效力待定合同而言,在被代理人追认之前,第三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
19. 关于效力待定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善意相对人不可撤销效力待定合同效力
B.效力待定合同的相对人具有催告权
C.效力待定合同是生效合同
D.效力待定合同是无效合同
【答案】B
【解析】无效合同具有违法性,其自始不生效。而效力待定合同不具有违法性,只是效力上不确定。D 项错误。此外,其合同已经成立,但还未生效,选项 C 错。对于效力待定合同而言,在被代理人追认之前, 第三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A 错误。
20. 甲乙两公司签订了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才能变更的情形是( )。
A.甲公司名称变更
B.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
C.合同签约人变更
D.采购数量变更
【答案】D
【解析】合同内容变更可能涉及合同标的的变更、数量、质量、价款或者酬金、期限、地点、计价方式等; 此类变更需要当事人协商一致。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其主体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主张和请求合同变更。因此,本题甲乙两公司签订的建筑材料买卖合同,只有 D 项采购数量变更,属于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才能变更的情形。
21. 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的情形是( )。
A.代理人超越代理权订立的合同
B.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C.造成对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可以免责的合同
D.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
【答案】B
【解析】由重大误解或者显示公平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 或撤销合同。
22. 在可撤销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没有行使撤销权导致撤销权消灭的时间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 销事由之日起( )。
个月
B.3 个月
C.6 个月
D.1 年
【答案】D
【解析】《合同法》第 55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 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23. 下列合同中,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有( )。
A.建设单位因对工程内容存在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B.施工企业采取欺诈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C.总承包单位将施工图深化设计风险转移给分包单位的合同
D.建设单位为偷税而订立的施工合同
E.村民胁迫施工企业订立的供货合同
【答案】AE
【解析】本题考查导致合同变更与撤销的原因。《合同法》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诈、 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24. 下列合同中,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有( )。
A.施工企业超越资质等级订立的合同
B.施工企业中未获得相应授权的人员订立的合同
C.建设单位为洗钱而订立的施工合同
D.显失公平的合同
E.一方乘人之危与他人订立的合同
【答案】DE
【解析】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示公平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属 于可撤销合同。
25. 根据《合同法》,债务人转让合同债务应当( )。
A.通知债权人
B.与债权人协商
C.经过债权人的同意
D.重新签订合同
【答案】C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 84 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26. 下列事由中,债权人不能行使法定撤销权的是( )。
A.受让人明知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B.债务人放弃到期的债权
C.债务人将巨额财产赠予他人
D.债务人出售其全部财产
【答案】D
【解析】选项 ABC 所述债务人的行为均属于可能导致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选项 D 债务人出售其全部财产,并未表明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其财产,因此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
27. 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自债务人的行 为发生之日起( )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A.6 个月
B.1 年
C.2 年
D.5 年
【答案】D
【解析】依据《合同法》第 75 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1 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 5 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28. 可撤销合同被撤销后,其法律后果是( )。
A.自撤销后无效
B.申请撤销时无效
C.自始无法律约束力
D.合同有效
【答案】C
【解析】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自始无法律约束力。
29. 下列民事责任承担方式中,属于违约责任的有( )。
A.继续履行
B.赔礼道歉
C.赔偿损失
D.恢复原状
E.支付违约金
【答案】ACE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承担违约责任的种类。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的种类主要有:继 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停止违约行为、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或定金等。
30. 根据《合同法》,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有( )。
A.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抵押
B.合同解除
C.债务相互抵消
D.债权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E.债权人免除债务
【答案】BCE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合同的终止。《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 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互相抵消;(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 权人免除责任;(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