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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二建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综合练习题四

来源 :考试网 2017-11-10

  三、案例分析题

  背景资料:

  某公路工程项目的承包商给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桥梁工程施工网络计划如下图所示。监理工程师审查中发现,施工计划安排中不能满足施工总进度计划对该桥施工工期的要求(总进度计划要求Tr=60天)。监理工程师向承包商提出质疑时,承包商解释说,由于该计划中的每项工作作业时间均不能够压缩,且工地施工桥台的钢模板只有一套,因此两个桥台只能顺序施工,若一定要压缩工作时间,可将西桥台的挖孔桩改为预制桩,但要修改设计,且需增加12万元的费用。监理工程师提出不同的看法,要求施工单位在不压缩每项工作作业时间的前提下,修改网络计划。

  另外,经监理工程师批准,该桥的基础工程分包给了A公司。在东桥台的扩大基础施工时,A公司发现地下有污水管道,但设计文件和勘测资料中均未有说明。由于处理地下污水管道,使东桥台的扩大基础施工时间由原计划的10天延长到13天,A公司根据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处理地下污水管道增加的工程量,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增加合同外工作量费用、利润和延长工期3天的索赔要求。

  问题:

  1.压缩工期一般有两种方法,请问是哪两种?

  2.在不压缩每项工作作业时间的前提下,施工单位应如何修改网络计划?

  3.修改后请在图上做出网络计划,计算总工期,并求出关键路线。

  4.A公司可否索赔?A公司在索赔程序上存在什么问题?

  1.【参考答案】压缩工期两种方法是:一是改变原计划中关键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二是压缩关键工作的持续时间。

  【考点解析】此题考查压缩工期的方法。压缩工期两种方法是:一是改变原计划中关键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二是压缩关键工作的持续时间。压缩工期的两种方法属于《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知识点。建议考生在备考实务这门课的时候,不仅要复习《公路工程管理与实务》,《建设工程施工管理》里面的有关知识也要掌握。

  2.【参考答案】在不压缩每项工作作业时间的前提下,施工单位应改变原计划中关键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

  【考点解析】此题考查压缩工期的方法。压缩工期两种方法是:一是改变原计划中关键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二是压缩关键工作的持续时间。题目中已经限定了不压缩每项工作作业时间的前提,因此施工单位只能改变原计划中关键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压缩工期的两种方法属于《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知识点,考生需要掌握扎实。

  3.【参考答案】在桥台的施工模板仅有一套的条件下,应通过合理组织施工来缩短工期,因为西侧桥台基础为桩基础,施工时间长(25天),而东侧桥台为扩大基础,施工时间短(10天),所以应将原计划中西侧桥台施工完成后再施工东侧桥台,改为在东侧基础施工完毕后,组织施工东侧桥台,东侧桥台施工完成后再施工西侧桥台,这样改变一下组织方式,如下图所示。可以将该计划的计划工期缩短到Tc=55天,小于要求工期Tr=60天,也不需增加费用。

  【考点解析】此题考查对桥台施工先后顺序的调整。在桥台的施工模板仅有一套的条件下,应通过合理组织施工来缩短工期,因为西侧桥台基础为桩基础。施工时间长(25天),而东侧桥台为扩大基础,施工时间短(10天),所以应将原计划中西侧桥台施工完成后再施工东侧桥台,改为在东侧基础施工完毕后,组织施工东侧桥台,东侧桥台施工完成后再施工西侧桥台,这样改变一下组织方式,如图所示。可以将该计划的计划工期缩短到Tc=55天,小于要求工期Tr=60天,也不需增加费用。

  此题通过对逻辑关系的调整来实现工期的压缩,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建议考生认真体会,扎实掌握。

  4.【参考答案】可以索赔。A公司不可直接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他应向总包单位提出,由总包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

  【考点解析】此题考查分包单位的索赔程序。由于分包单位和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因此当发生索赔事件的时候分包单位不能直接向建设单位索赔。正常的索赔程序是分包单位应向总包单位提出,由总包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

  由于分包单位和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一般情况下分包单位是不能与建设单位联系的。正常情况下,分包单位对建设单位的任何要求都需要通过总包单位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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