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二级建造师强制注销
来源 :考试网 2017-10-12
中问:江西二级建造师强制注销
本人二级建造师此前注册于江西省宜春市铜鼓县江西宏禹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现该公司因为债务原因已被当地司法部分依法冻结,公司办公场所已被依法拍卖偿债,企业法人已携带公司公章及企业锁逃逸失踪,企业员工全部各奔东西。希望通过最快捷的方式办理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我的情况具体如下:
(1)初始注册有效期为2017年5月月20日,目前证书已失效并未办理延续注册;
(2)执业证书及执业印章原件目前在我手里,注册证书及劳动合同在公司被强制拍卖办公场所时遗失(个人未留有劳动合同)。
该公司其他6名建造师与我遭遇相同,受此问题困扰已久,严重影响我们重新执业工作。恳请省厅相关部门予以关注支持处理此事,在此代表其他6名受害者予以感谢。
现咨询本人情况是否符合“赣建建[2016]23号文”所述的“企业拒不交回执业证书和印章的,可由二级建造师本人登报遗失后,再申请办理注销手续。”情况,如符合条件,具体办理时仍有以下两点疑问:
(1)登报遗失的报纸级别有何要求,市级即可还是一定要省级报刊?
(2)登报遗失后向哪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铜鼓县建管科、还是宜春市建管科?
(3)申请注销时除提供报纸刊登的遗失证明原件外还需提供何种材料、样表何处下载。
以上恳请详细回复,如能得到先关支持,不胜感激。
江西住建厅回复: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关于您提出来的问题,首先,登报挂失的报纸需是省级党报;其次,建造师办理业务是需要您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的,您可先咨询下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销时还需提供注销申请表、注销原因的证明材料、身份证、证书证章。若有其他问题,可来电咨询:0791-86391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