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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2017年二级建造师报考需社保证明

来源 :考试网 2017-02-10

  常州2017年二级建造师报考需社保证明。

  (二)现场资格审核

  审核时间:2017年2月22-2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资格审核地点: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北直街35号。

  资格审核咨询电话:85681918 85682071

  2016年参加过考试的报考人员(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人员除外),报名时只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考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再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以及报考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至现场接受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并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如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则报名不成功。

  考生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首次报考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报名表上有相关的业务工作证明,请务必填写并加盖公章;承诺栏内必须考生本人签字);

  (2)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建议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同时提供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建议中专学历的考生同时提供档案托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4)以下报考人员需提供档案托管部门盖章的课程设置表(成绩单)复印件:

  凡所有以“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毕业”中“艺术设计”专业报考的考生。

  (5)根据历年资格终审的要求,请以下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时务必提供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开具并盖章的社保缴费记录单(社保缴费记录单上的工作单位需与报名所填单位一致):

  ①凡1983年后(含)出生的考生,以“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条件报名的(2002年至今的社保缴费记录);

  ②单位所在地不在“常州市(含溧阳市)”范围的(根据报考条件中规定的工作年限要求提供相应的社保缴费记录)。

  考生在报考时,应按照报名条件及要求如实报考,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在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后,将抽查考生的社保信息,如发现有伪造工作单位、工作年限等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所支付费用将不再退回。

  2.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报名表上单位意见栏请务必加盖单位公章;承诺栏内必须考生本人签字);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两页都需复印)。

  (三)新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四)5月11日起,报名成功的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内容摘自:常州人事考试网2017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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