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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网上审批系统的公告

来源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08-01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网上审批系统的公告

冀建法〔2016〕8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激发市场活力,营造公平环境,省厅开展了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网上审批改革。目前,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网上审批系统已经完成上线测试工作,定于2016年8月1日起正式启用。为确保新系统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审批系统的主要功能

  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网上审批系统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通过系统自动对接相关数据库进行信息校核,实现网上预受理、预审查,大幅度减少申请人跑办次数,大幅度减少提交申请资料数量,最大限度方便申请人。

  (一)身份信息预审。注册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通过身份证阅读器将身份证信息上传至实名制管理系统,系统确认注册人员真实身份信息。

  (二)聘用关系预审。企业在系统内选择聘用注册人员,系统向拟聘用注册人员手机发送聘用码,拟聘用注册人员收到聘用码后,如果同意聘用,将收到的聘用码告知企业,企业将聘用码录入到系统中,完成企业与注册人员的聘用关系确认。

  (三)执业资格、注册、继续教育、企业资质和其他信息预审。通过与注册人员资格、注册、继续教育、企业资质等数据信息的同步共享,系统根据不同申报类别,自动调取相关信息,并进行核查比对,进行预审。

  二、网上审批系统的基本流程

  (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遗失补办实行网上申报、网上预审

  申请人登陆“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 www.hebjs.gov.cn ),点击“服务大厅”,在“人员管理”页面下找到“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栏目,点击“在线登录”进入系统,按提示如实填写企业及注册师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的扫描件,确认无误后提交案卷即可完成注册申报。申请人不再需要到省厅提供纸质申请资料。

  (二)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简化申报手续

  1. 申请人登录“河北省建设执业信息网”(http://www.hebzc.gov.cn ),点击“注册管理平台”,进入“企业登陆”打印注册汇总表;

  2. 申请人登录“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 www.hebjs.gov.cn ),点击“服务大厅”,在“人员管理”页面下找到“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栏目,点击“在线登录”进入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后,打印行政许可申请书和注册申请表;

  3. 申请人到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大厅,现场提交以上打印的资料和注册证书原件,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

  (三)注册证书送达

  制作好的证书,根据申请人在网上申报资料时自愿选择的方式,由申请人到省厅领取或通过特快专递邮寄送达。

  三、网上审批系统启用后的工作衔接

  2016年8月1日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网上审批系统启用后,我省所有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注册证书遗失补办和资格预审业务将全部转为网上办理,省厅审批大厅将只保留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的部分涉及证书处理的业务。

  申请人在2016年8月1日前提交注册申请的,仍按原注册程序的要求办理,但应当在8月30日前到省厅审批大厅受理窗口完成有关申请资料的核实工作。逾期未完成申请资料核实的,审批系统将自动将申请人的申请资料转入新的系统,申请人需登录系统,按新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311-87908200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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