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二建公路工程管理实务考点讲义:公路工程施工成本管理
来源 :考试网 2017-12-16
中公路工程施工成本管理
掌握工程项目施工成本目标考核内容
一、施工项目成本考核的依据
二、施工项目成本考核的内容
一般分为两个层次:一是企业对项目经理部的考核。二是项目经理对所属各职能部门、作业队和班组的考核。
(一).企业对项目经理部考核的内容:
1、检查项目经理部的项目成本计划编制和落实情况;
2、检查、考核项目成本计划的完成情况;
3、检查、考核成本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二)项目经理部对施工项目成本考核的内容
项目经理部对各职能部门成本的考核项目经理部对各职能部门成本的考核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职能部门岗位责任成本的完成情况;二是职能部门岗位管理责任的执行情况。
2、项目经理部对施工队成本的考核
施工队是直接完成项目施工任务的基层核算单位。项目经理部对各施工队成本考核的内容包括劳动合同规定的承包范围、承包内容的执行情况以及对班组施工任务单的管理情况的考核。
3、项日经理部对生产作业班组的考核
项目经理部对生产作业班组的考核一般由施工队进行。以分部分项工程成本作为班组的责任成本,以施工任务单和限额领料单的结算资料为依据,对所负责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直接工程费成本进行考核,将直接工程费成本与计划成本进行比较分析。
熟悉定额及工程量清单
一、公路工程预算定额的运用
(二)内容组成
现行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隧道工程、桥涵工程、防护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临时工程、材料采集及加工、材料运输共九章及附录。
二、公路工程量清单
(一)工程置清单的概念和特点
工程量清单是招标和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有以下特点:
1.工程量清单是招投标的产物,是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4.工程量清单的工程细目与预算定额的工程细目有些规定相同,有些名称相同涵义不同。
5.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数量是设计的预计数量,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
6.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或总额包括了工、料、机、管理、利润、缺陷修复、规费、税金等费用,以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7,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标有单价的工程量清单是办理结算进而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二)工程量计量办法
3、一切工程的计量,应由承包人计算后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
4.凡超过了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指示或同意的任何长度、面积或体积,都不予计量。
5.全部必须的模板、脚手架、装备、机具和联结螺栓、垫圈等其他材料,应包括在其他支付细目中。不单独计量。
6.如果规范规定的任何分项工程或其细目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出现,则应被认为是其他相关工程的附属义务,不再单独计量。
三、工程量清单的编写
1.说明,又称“前言”或“绪论”,主要说明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遵守的规定及注意事项。
2.工程细目,就公路工程而言,根据工程的不同部位分为总则、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绿化及环境保护、房建工程八部分
3.计日工明细表,也称“散工”或“按日计工”在招标文件中一般列有劳务、材料和施工机械三个计日工表。计日工是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业主有一些临时性的或新增加的项目需要按计日(或计量)使用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所需的费用。
2B324030 公路工程合同管理
2B324031 掌握公路工程施工有关合同
一、承包商的主要合同关系
1、分包合同
分包人向总承包商负责,与业主无合同关系。总承包商仍向业主担负全部工程责任,负责工程的管理和分包人工作之间的协调,同时承担协调失误造成损失的责任,向业主承担工程风险。
在投标书中,承包商必须附上拟定的分包人的名单,供业主审查;如果在工程施工中重新委托分包人,必须经过工程师(或业主代表)的批准。
2、采购合同 3、运输合同。 4、加工合同
5、租赁合同 6、劳务采购(或分包)合同
7、保险合同 8、检测合同
二、工程分包合同及合同管理
(一)分包合同的分类和概念
1.—般分包合同是指在执行工程承包合同过程中,承包商由于某些原因,将自己承担的一部分工程,在经业主或临理工程师批准后,交给另外的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和分包商双方签订工程分包合同。
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从承包商那里分包一部分工程,并与承包商签定明确规定相互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分包合同的人或实体,称之为一般分包商。
一般分包合同的特点:
(1)分包合同由承包商制定,即由承包人挑选分包人;
(2)分包合同必须事先征得业主的同意和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
(3)对合同总的执行没有影响。强调承包商不能将全部工程分包出去,自己一定要执行主体工程合同
(4)承包商并不因搞了部分工程分包,从而减少其对分包工程在承包合同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连带责任)
2.指定分包合同是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指定或选择的分包工程施工、供货或劳务人员在承包商同意后,与承包商签订的分包合同。
凡在合同中以暂定金额支付工程均称为指定分包商。
指定分包合同的特点:
(1)指定的分包合同直接涉及到业主和监理工程师;
(2)在标书中,应明确写出指定分包的项目或指定分包商的名单;
(3)指定分包合同所用的暂定金额应包括在合同的工程量清单之内;
(4)指定分包商应当向承包商承担如同承包商向业主所承担的同样的义务和责任,以保证承包商对指定分包商满意并合作共事。
二、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
1.工程范围和内容。
2.工程变更。
3.支付条件。
4.保留金和缺陷责任期。
5.拖延工期违约损失偿金。
6.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总承包商在分包合同中可以转移责任义务和风险给分包商,但并不因此而解除承包商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7.其他方面。
三、材料采购合同及合同管理
(一)建筑材料的采购方式
建筑材料按批量、货源的不同。应采用不同的采购方式和供应方式:
1 .公开招标。
2 . “询价一报价”方式
3.直接采购方式
(二)建筑材料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
1、标的。
2、数量。
3、包装。
4、材料的交付方式。材料交付可采用送货、自提和代运三种不同方式。
5、价格
6、结算。国家现行结算力式分为现金结算和转账结算两种。
7.违约责任。
8.特殊条款。
(三)建筑材料采购合同的管理
材料采购合同管理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1、按约定的标的履行
2、加强对材料的验收
(2)验收内容
验收内容包括:
1)查明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是否与采购合同及其他技术文件相符;
2)包装是否完整.外表有无损坏;
3)对需要化验的材料进行必要的物理化学检验
4)合同规定的其他需要检验的事项。
( 3)验收方式
验收方式有:
l)驻厂验收。
2)提运验收。
3)接运验收。
4)入库验收。这是大量采用的正式的验收方式
3、按时支付材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