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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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二级建造师《矿业工程》备考试题(9)

来源 :考试网 2017-02-05

  三 案例分析题

  【案例2G320080-1】

  1.背景

  某施工单位与业主签订了一矿井地面矿仓及运输走廊的施工合同,合同约定:(1)该工程的工期为18个月,如果是承包商的责任造成工期延长,每延长1个月罚款5万元。

  (2)工程施工材料由施工单位自行购买,如出现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3)施工中与现场其他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协调由施工单位自身负责,业主不参与,

  (4)工程若需要变更,必须提前14d通知业主及设计单位,否则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部分材料施工单位无处购买,施工单位提前15天通知了业主,业主供应材料延误工期0.5个月;在运输走廊施工中,由于采用的水泥标号较高,施工单位因施工技术水平的限制要求变更,业主不予同意;另外由于运输走廊上部与选矿厂房连接,而选矿厂房因地基处理发生工期延误,虽没有影响选矿厂房的施工工期,但使运输走廊施工进度发生拖延,最终延误工期0.5个月。

  2.问题

  (1)施工单位与业主之间的合同约定有哪些不合理之处?

  (2)施工单位要求进行工程变更的做法是否有不合理之处?

  (3)工程结算时,业主要对施工单位工期拖延1个月进行罚款5万元,是否合理?

  【案例2G320080-2】

  1.背景

  某矿建施工单位承担了一井筒的施工任务,根据业主提供的地质资料,表土无流砂,厚度不到30m,基岩部分最大涌水量不到30m3/h,因此施工单位决定采用普通井圈背板施工法进行表土施工,基岩采用钻眼爆破法施工,来源吊泵进行排水。

  在井筒表土施工时,施工单位发现有3. 5m厚的流砂层,采用普通井圈背板施工法无法通过,只得采用化学注浆的方法通过,造成工程延误1个月,费用增加120万元。

  井筒基岩施工中,井筒实际涌水大于50m3/h,必须采用工作面预注浆法堵水,造成工程延误2个月,费用增加200万元。

  井筒施工结束进行验收时,发现井筒总的涌水量为15m3/h,不符合规范要求,业主要求进行壁后注浆堵水,施工单位为此增加费用130万元,工期延长1个月。

  2.问题

  (1)施工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进行工程的变更?

  (2)针对本井筒的施工实际情况,施工单位应如何进行索赔?

  (3)本工程施工单位索赔的费用和工期分别是多少?

  【案例2G320080-3】

  1-背景

  某金属矿山建设工程项目,承包商为了避免今后可能支付延期赔偿金的风险,要求将矿井移交的时间延长12个月,所提出的理由如下:

  (1)现场劳务不足;

  (2)主、副井改绞,因施工方采购的材料供应不足而使工期延误3个月;

  (3)主、副风井贯通施工时,无法预见的恶劣地质条件,使施工难度增大;

  (4)主井永久装备时,甲方采购的设备因特大暴雨未按规定时间运抵现场;

  (5)主、副井井底车场施工,工作面多,涌水量大,排水困难,矸石提升能力不够,造成进度减慢;

  (6)业主工程款拨付不到位。

  2.问题

  (1)上述哪些原因引起的延误是非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且可以批准为工程延期?

  (2)永久装备时,甲方采购的设备因特大暴雨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双方应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工期不顺延,这样处理对吗?

  (3)上述哪些是业主的责任?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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