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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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矿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章节习题(三十二)

来源 :考试网 2016-09-26

  【2G320080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B; 2.C; 3. A; 4.C; 5.B; 6.C; 7.D; 8.B; 9.D; 10. A;

  11.D; 12.B; 13. A; 14.C; 15.B; 16.D; 17.C; 18. A; 19. D; 20.C;

  21. A; 22.C

  二、多项选择题

  1.A、D、E; 2.A、B、C、E; 3.A、C、D; 4.B、C、D; 5.A、B、D;

  6.A、E; 7.A、B、D; 8.A、B、C、D; 9.A、B、D、E; 10.A、B、E;

  11.A、C; 12.A、B、C、D; 13.A、D

  三、案例分析题

  【案例2G320080-1】

  (1)施工单位与业主之间的合同约定有部分不合理之处。1)施工现场关系的协调不应由施工单位负责,而应由业主负责,因为施工单位不是总承包单位,业主负责更有利于开展工作;2)工程变更的约定没有相关的依据。

  (2)施工单位要求进行工程变更的做法,不合理之处在于变更水泥标号,不能因为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水平低而修改设计,施工单位应积极提高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才能更好地确保工程质量。

  (3)工程结算时,业主要对施工单位工期拖延1个月进行罚款5万元,是不合理的。因为工期拖延1个月,并不是施工单位的责任。施工材料原定由施工单位购买,但施工单位无法实施,已在规定时间内通知了业主,是业主供应材料延误工期0.5个月;运输走廊施工进度发生拖延0.5个月,关键原因是选矿厂房发生工期延误,虽没有对选矿厂房工期造成影响,但对运输走廊施工产生了影响,由于业主不能很好地进行协调工程总进度计划,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业主自己负责,不应向施工单位进行罚款。

  【案例2G320080-2】

  (1)施工单位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进行工程的变更:

  1)合同中任何工作工程量的改变;

  2)工作质量或其他特性的变更;

  3)工程任何部分标高、位置和尺寸的改变;

  4)删减任何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5)进行永久工程所必需的任何附加工作、永久设备、材料供应或其他服务的变更;

  6)改变原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7)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8)其他变更,如暂停施工、工期延长、不可抗力发生等也可进行变更。

  (2)针对本井筒的施工实际情况,施工单位可针对工程条件发生变化而导致的工程变更进行索赔,具体程序是:首先向业主(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然后提交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业主在对索赔报告进行评审后确定合理的补偿额。本工程对表土采用化学注浆和基岩采用工作面预注浆所发生的工期延长及费用增加均可进行索赔;而对井筒验收的涌水量超过规定进行壁后注浆不可以进行索赔,因为这时施工单位井壁施工质量欠佳造成渗漏水严重的结果,是施工单位自己的责任。

  (3)本工程施工单位可索赔到的费用是120+200=320万元,工期是1+2=3个月。

  【案例2G320080-3】

  (1)承包商所提出的理由中,3)、4)、6)三个方面原因引起的延误是非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且可以批准为工程延期。

  (2)这样处理不对,因为特大暴雨虽属不可抗力,但此不可抗力是对甲方和设备供货商而言的,而对于甲方和承包商这一合同关系,甲方设备未能及时到位,是甲方违约,工期应予顺延。

  (3)上述3)、4)、6)是业主的责任,处理如下: 对3)要根据实际情况,报请监理(业主)同意后延长工期; 对4)要求监理(业主)顺延工期,并赔偿误工损失; 对6)要求业主按合同约定准时拨付工程款,否则业主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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