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通知
来源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2017-05-17
中关于做好2017年度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闽建办人〔2017〕2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5月20日、21日举行,全省共有68128人报考,设有福州、厦门等10个考区41个考点,考试规模大,社会关注度高。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人[2016]30号)精神,为提高广大考生诚信考试的自觉性,确保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公平、公正,现将做好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考区考试组织机构要调动各方面力量,加大宣传力度,对考生多、管理松散的考场提供机构,要加强指导与督促,确保有关要求落到实处。
二、各有关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好本单位参考人员考风考纪思想教育工作,通过多种渠道,采取有效措施,将执业资格考试的政策、纪律、规定在本单位参考人员中广泛深入地宣传,要求考生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文明参考,诚信参考,不组织、不参与并自觉抵制高科技作弊等违法犯罪活动,自觉维护考试秩序。
三、《人民共和国刑法》(2015年修正版)已将组织作弊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规定为犯罪行为,各考区要加大宣传警示力度,告诫考生不要以身试法。
四、各考区考试组织机构应联合公安、经信等有关部门,加强考生身份识别检查和无线电通信监测,维持考场秩序,一旦发现利用通讯工具作弊、夹带和抄袭、扰乱考场秩序、互换试卷答题卡(纸)等违规作弊行为,尤其是群体性作弊等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律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发现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应及时报公安机关处理。各考区应严肃考场纪律,杜绝扰乱考场秩序的行为,做到考试公平、公正。
各考区、有关单位在做好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期间,若有发现重大舞弊苗头和线索的,要及时向省厅报告(联系单位: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91-38161636-806)。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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