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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2015年二级建造师考后资格审核情况及注意事项汇总

来源 :考试网 2016-03-01

  2015年二级建造师已经考完,后续将进行成绩查询与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是对考生报考条件及报名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有些地区资格审查是在报名时进行的,有些地区是在考后针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的。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照“老考生”和“新考生”两类人员管理。按照规定,2013年参加过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视为“老考生”,考生不再需要资格审核,只需在照片审核后缴费完成报名。其余视为“新考生”,考生需进行照片审核和资格审核

  近来很多学员关注2015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查相关信息,网校特整理信息如下:

  >>>2015年二级建造师合格证书领取时间汇总

  >>>2015年二级建造师分数线|合格标准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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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地区及审查事项如下:

各地2015年二级建造师考后资格审核情况及注意事项汇总
地区 审核提交资料及注意事项 查看详情
陕西   

陕西省二级建造师考试采用考后现场资格审核方式

(一)现场审核:成绩及分数线公布后,成绩上线的报考人员需持与网上填报信息一致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方为考试合格人员,现场审核时间随分数线一并通知。

(二)现场审核所需材料:报考三科级别的考生须提交《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年限证明、准考证原件;免科考生需提交《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审核结束后原件退回。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40号茂通大厦四楼023室。

联系电话:029-87274344 029-87217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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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资格审核对象为在成绩滚动有效期内应考科目均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参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发放资格证书。

  参加资格审核的人员在有效成绩的各考试年度均须符合报考条件,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给予全部科目成绩无效的处理。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的人员,按自动放弃审核处理,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资格审核主管部门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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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在公布成绩后湖南将按照标准(各科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公布复核人员名单。相关人员须按有关规定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核;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核的应试人员将不予受理。资格复核考生按照属地原则进行资格复核。“省直属考区”报考人员按“湖南人事考试网”公布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核,各市州报考人员的资格复核时间和地点详见各市州公告。

  各市州资格审查部门须在收到资格复核人员名单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格复核工作,并将复核不合格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后,报送省人事考试院。资格复核不合格的应试人员,取消考试成绩。省人事考试院汇总各市州复核合格名单后,按照合格线标准确认考试合格可颁证人员名单。各市州资格审查部门将考试合格可颁证人员的《考试报名表》汇总交省人事考试院统一盖章并打印证书后,送省职改办验印。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进行考后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一、《资格考试登记表》(报考人员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查盖章)一式一份。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除上述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1.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学历信息(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3.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可通过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出具纸质认证报告;4.提供的查询和认证情况须经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确认,并加盖公章,与申报人所提交的学历学位复印件一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使用。

  四、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相应证书、聘书等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符合“增考专业”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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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一、本次考试全省均实行考后资格审核。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自行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报报考信息。成绩全科合格后,按照报名网站通知要求到指定现场提交报考资料。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如下: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 考生报名承诺书一份。

  3. 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审核期限内,本人外出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4. 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所在单位已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5. 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符合“增考专业”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二、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请全科成绩合格人员按照所属报名点网站公布的考后提交报名资料要求,按时提交报考资料。在规定时间内,本人外出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见附件7),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三、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由省人事考试局(收表公告公布在www.gdkszx.com.cn网站)负责;各市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由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负责,有关提交资料的要求公布在网站上。我省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具体联系方式:资格审核主管部门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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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考试结束后,合格人员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各1份报我局职称考试处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后,由省级职改部门盖章存入考生本人档案。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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