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
来源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7-11-26
中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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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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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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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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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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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专业技术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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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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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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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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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审核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1、“考生所在单位意见”由考生所在单位签注考生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的意见并盖章。
2、“审核部门意见”由发证机关审核,考生不填。
3、本证明必须是加盖公章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4、办证人员按照样表填写自己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