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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考试报考指南:合格标准

来源 :考试网 2021-07-05

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

  经商有关部门同意,决定自2021年度起,对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以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

  咨询工程师(投资)、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一、二级)、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翻译专业资格(一、二、三级)、注册计量师(一、二级)、注册核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一级建造师、出版(初、中级)、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社会工作者(初、中、高级)、经济(初、中、高级)、执业药师、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二、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1年5月26日

  一级建造师考试各科合格标准一般为《建设工程经济》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78分(试卷满分均为13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96分(试卷满分均为160分)。

科目名称及专业类别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经济 100 6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30 78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30 78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建筑工程 160 96
公路工程 160 96
铁路工程 160 96
民航机场工程 160 96
港口与航道工程 160 96
水利水电工程 160 96
市政公用工程 160 96
通信与广电工程 160 96
矿业工程 160 96
机电工程 160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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