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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持试验检测资格证可申报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

来源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0-09-04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0年度全市交通运输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 2020 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交发函〔2020〕189 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20〕41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20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凡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和港澳台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应条件,可参加交通运输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推荐。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评价标准、条件

  1.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的评价条件按照《浙江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交〔2019〕161号)规定执行。

  2.根据省人力社保厅、省经信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工程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128号)精神,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监理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A级)、一级注册计量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测绘师、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中级)、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中级)等职业资格人员,所在单位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以上(取得二级或初级资格的人员,实际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可申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基础要求

  职称申报原则上按人事隶属关系(社会保险、人事档案、劳动关系均一致),对于人事隶属关系在我市,但三者不在一个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由社会保险所在单位申报。中央、省在绍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委托评审后可在我市参加职称评审。

  (二)继续教育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学时要求按照《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16〕63号)执行。须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上传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证明扫描件。申报工程师资格须参加(2017-2020年)、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须参加(2016-2020年)一般公需科目培训且每年不少于18学时。申报人员可登录“绍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学习。

  (三)学历认证

  2001年以后取得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人员,可自动提取相关信息;2001年以前及不能自动提取的,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登记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明材料。

  (四)事业单位评聘结合。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根据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在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推荐参加评审,并在单位内进行公示,同时须上传经主管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审核盖章的《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扫描件。

  (五)社保证明。

  申报对象原则上须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且当前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根据浙人社发〔2019〕21号文件要求,本省内申报人员无需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由系统自动获取人力社保部门相关数据。如在外省交纳社保的申报人员,需由个人提供并上传省外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六)资历计算时间。申报对象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任职年限计算均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七)限制连续申报。2019年未通过评审,且2020年无新工作业绩体现的人员,不得连续申报。

  四、申报程序和形式

  全市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中、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实行网上申报。通过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和中评委评审(推荐)等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个人申报,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主管部门及中评委推荐、评审。申报人员所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和中评委需登录管理平台进行材料接收、审核、推荐和评审工作。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陆账号相同,并自行注册;有关主管部门和中评委账号由省里统一分配。具体申报办法、审核操作办法详见附件4、5。

  五、其它有关问题

  (一)面试和答辩

  工程师继续推行答辩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答辩由市交通运输工程中评委组织。高级工程师须参加业务面试,面试由省交通工程高评委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高级工程师材料报送按照浙交发函〔2020〕189 号文件要求执行,接收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工程师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6。所有外省调入的职称材料均通过平台报送,不再实行纸质报送;其中外省调入的认定与高级职称评审同时进行,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 11 月底。

  (三)严肃违规行为处理

  申报人员要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对象,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 3 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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