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章节考点:建设工程索赔
来源 :考试网 2018-09-09
中2018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章节考点:建设工程索赔
1.索赔成立的前提条件: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既成事实)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 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2.合同文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惯例是索赔的最主要依据。
3.索赔意向通知是索赔工作程序的第一步(书面形式)
4.承包人必须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或经过工程师同意的其他合理时间内向工程师提交一份详细的索赔文件和有关资料。(一般为28天)
5.索赔文件的主要内容:
(1)总述部分
(2)论证部分
(3)索赔款项
(4)证据部分
6.施工机械窝工费的计算,如系租赁设备,一般按实际租金和调进调出费计算,如系承包商自有设备,一般按台班折旧费计算。
7.工程范围的变更、文件有缺陷或技术性错误、业主未能及时提供现场等引起的索赔,都能列入利润。但工程暂停的费用索赔中,利润不能索赔。
8.一般监理工程师很难同意在工程暂停的费用索赔中加进利润损失。
9.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
(1)实际费用法;实际费用法是计算工程索赔时最常用的方法。
(2)总费用法
(3)修正的总费用法。
10.修正的总费用法和总费用法相比,有了实质性的改进,它的准确程度已接近于实际费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