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来源 :考试网 2018-05-01
中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1.建筑市场诚信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 7 日内,不良一般为 6 至 3 年;良好行为记录一般为 3 年。不良行为记录除在当地发布外,还将由建设部统一在全国公布,公布期限与地方确定的公布期限相同。审查整改结果,对整改确有实效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缩短其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但公布期限最短不得少于 3 个月,同时将整改结果列于相应不良行为记录后,供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查询;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单位,信息发布部门可延长其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
2.承揽业务不良:(1)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2)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4)不按照与投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5)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3.资质不良
4.过程质量不良
5.工人安全不良
6.拖欠工程款或工资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