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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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

来源 :考试网 2018-04-30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

  1.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2.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3.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4.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抄家)、驱逐出境。

  5.串通投标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责任事故罪(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强令冒险作业)、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安全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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