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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西藏一级建造师初审通知

来源 :考试网 2017-03-29

  西藏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资格初审事项:

  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精神,本次考试我区实行报名初审考后复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请考生诚信报考。

  现场资格初审时,“异地考生”和“新考生”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需本单位审核盖章)、从业工作经历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考生,资格初审时还需提供已获得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初审地址: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办证大厅(娘热路与当热路交叉路口),0891—0.

  西藏一级建造师报名资格复审事项:

  通过住建厅现场资格初审后,请携带盖有西藏自治区住建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送到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拉萨市北京西路46号,区人社厅大楼5楼516房间)进行网上资格审核确认。否则,将无法进行下一步网上缴费工作。

  1、下载《合格人员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s://pan.baidu.com/s/1kVLOPgF),请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合格人员登记表》;

  2、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工作单位开具工作经历证明;

  4、提供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

  注意: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下载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下载地址:http://chsi.com.cn/)。备注:部分考生由于毕业时间在2001年之前或者学历为中专学历,出现无法下载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这类考生可以通过毕业学校开具证明。

  温馨提示:考生需提交2张蓝底小2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用于贴在合格人员登记表上,一张用于贴在证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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