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一级建造师《通信与广电》模拟练习与答案五
来源 :考试网 2018-01-11
中参考答案
(一)
(1)该运营商的这种做法不符合规定。根据原建设部《通信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规定,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通信信息网络工程的施工,二级企业可承担工程造价3000万元及以下的各类通信信息网络工程的施工,三级企业可承担工程造价1000万元及以下的各类通信信息网络工程的施工。本工程的造价为3500万元,因此,将此工程项目委托给具有二级通信工程总承包资质的单位施工不符合规定。
(2)A施工单位分包的做法不符合要求。因为总配线架的搬迁工作是设备安装工程,属于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工程的范畴。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的建设单位应选择具有《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的企业承建通信信息网络系统工程。该施工企业只具备通信用户管线资质,而不具备设备安装的资质。
(3)省质量监督站的处罚是依据原信息产业部《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作出的,有法定依据。《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明确规定,通信质量监督机构有权对工程各参建单位和人员的资质和资格进行监督。
(4)本工程中,施工单位应出示项目负责人的《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通信与广电专业)和《通信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通信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监理单位应出示总监理工程师的《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二)
1.(本小题10分)从最末一层的原因中选取和识别(一般为3-5个)对结果有最大影响的原因,并对它们做进一步的研究、论证,然后采取措施和控制等,见图略。
2.(本小题10分)根据因果分析图中的质量因素制定改进措施略。
(三)
1.能不能索赔的关键在于分清责任,属于甲方责任的,可以赔付,而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造成延误的,不应赔付。参考答案如下:
事件一:不应赔付,因为挖掘机大修延误开工属于分包商(乙方)的责任;
事件二:应该赔付,因为地质条件的变化属于业主(甲方)应该承担的责任;
事件三:应该赔付,因为协调设计的变更属于业主(甲方)的责任;
事件四:应该赔付,因为天气(大暴雨)属不可抗力,工期顺延;
事件五:应该赔付,因为协调修复被冲坏的永久性道路属于业主(甲方)的责任。
2.应赔付的工期如下:
事件二:应赔付工期5天(15~19日);
事件三:应赔付工期2天,900m3/(4500m3/10天)=2天;
事件四:应赔付工期3天(20~22日);
事件五:应赔付工期1天(23日);
应赔付工期共计5+2+3+1=10天。
3.应赔付的费用如下:
事件二:人工费:15工日×24元/工日×(1+40%)=504元
机械费:450元/台班×5台班(天)=2250元;
事件三:900m3×5元/m3=4500元;
事件四:只应赔付工期,无费用赔付;
事件五:人工费:30工日×24元/工日×(1+40%)=1008元
机械费:450元/台班×1台班(天)=450元;
应赔付费用共计504+2250+4500+1008+450=8712元。
4.在本工程中,施工单位应根据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合同重新计算自己的损失,并向甲方提出索赔。索赔时应提供的索赔文件包括:索赔信、索赔报告、详细的计算公式和相关证据。
5.要提高索赔成功率,乙方应重点做好下列工作:充分论证索赔权;合理计算索赔金额;按时提出索赔要求;编写好索赔报告;提供充分的索赔证据;力争友好协商解决;随时申报、按期结算;必要时施加压力等。
(四)
施工单位应该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前去处理电池的问题。虽然建设单位通知施工单位的时间已经过了保修期,而且电池问题也应该不属于施工单位的责任,但施工单位从服务的角度考虑,还是应该配合建设单位处理此问题。处理此问题时,施工单位可以收取相应的费用。
(五)
(1)建设单位选定的监理单位的资质符合要求。
监理单位的监理资质与施工单位的施工企业资质没有关系。也就是说,任意一种通信工程监理资质都能够监理各种具有与通信工程施工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承揽业务的资质等级要求是:通信建设甲级监理单位可以监理一、二、三类通信工程;乙级监理单位可以监理二、三类通信工程;丙级监理单位可以监理三类的通信工程。
(2)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送交监理规划和总监任命文件的时间不正确。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送交监理规划和总监任命文件的时间应在施工单位进场以前,即开工之前。这样,施工单位进场以后,施工组织设计及开工申请报告才能及时地送交。
(3)在此背景中,包含了监理单位的以下工作: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协调等工作。
(4)现场监理人员在质量控制过程中,对于立电杆和拉线制作两项工作未实行旁站监理而直接在隐蔽工程随工验收签证上签字,这样做不符合要求。如果施工单位在山区立电杆和制作拉线时,由于杆坑或拉线坑难以挖到规定深度而将电杆根部砸掉或将地锚铁柄缠绕在地锚石上,这样,虽然检查电杆和拉线地面以上部分符合要求,但实际上这些电杆和拉线的埋深仍然不符合规范要求,这样极有可能使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
因此,现场监理人员应对这些隐蔽工程进行旁站监理后,再在隐蔽工程随工验收签证上签字,以确保其施工质量。
(5)总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单位递交的停工报告后,应根据施工合同中对工程款拨付问题的相关规定,在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之间进行协调,尽可能地避免工程停工事件的发生。
(6)在本工程中,监理单位所做的信息管理工作主要有:编写监理规划,编写监理周报和月报,收集、审核、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文件,统计每天、每周、每月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量,收集工程及质量情况,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资料,编写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工程监理总结报告等。
(六)
(1)此合同对于施工单位存在的风险主要有:完成合同以外的工程量得不到相应的费用;因建设单位原因产生的窝工得不到相应的补偿;整改过程中挖断光缆等。
施工单位如要防范这些风险,首先不应签订此合同;其次,如果执意想完成此项目,那么应坚持将合同签订成“开口”合同,即工程费用按实结算。对于施工过程中有可能挖断光缆,应采取措施避免发生此类事故。
(2)如果工程中有些合同工作量表以外的工作必须完成,那么应直接找运营商签订变更单和洽商记录,并附上相应的费用表、计算依据、完成此部分工作量的必要性等文件,请运营商主管项目的负责人签字确认;如果得不到确认,那么合同以外的工作量应拒绝完成。
(3)如果合同双方对此工程的结算最终达不成一致意见,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中规定的解决争议的方法来解决争议。一般解决争议的方法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4)施工单位若要获得索赔,应在窝工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以书面索赔通知书的形式,向监理工程师正式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在索赔通知书发出后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等待监理工程师的答复。如果监理工程师在收到索赔报告的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的要求,则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索赔文件应包括总述部分、论证部分、索赔款项和工期的计算部分以及论据部分。施工单位应该充分论证索赔权,合理计算索赔款,按时提出索赔要求,编写好索赔报告,提供充足的索赔证据,力争友好地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