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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日常练习题:第六套
来源 :考试网 2020-06-16
中三、案例分析题
1、背景资料
某大型泵站枢纽工程,泵型为立式轴流泵,装机功率6×1850kW,设计流量150m3/s。枢纽工程包括进水闸(含拦污栅)、前池、进水池、主泵房、出水池、出水闸、变电站、管理设施等。主泵房采用混凝土灌注桩基础。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承包人在开工前进行的有关施工准备工作如下:①土料场清表;②测量基准点接收;③水泥、砂、石、钢筋等原材料检验;④土料场规划;⑤混凝土配合比设计;⑥土围堰填筑;⑦基坑排水;⑧施工措施计划编报;⑨生活营地建设;⑩木工加工厂搭建;11混凝土拌合系统建设。
事件二:枢纽工程施工过程中完成了如下工作:①前池施工;②基础灌注桩施工;③出水池施工;④进水流道层施工;⑤联轴层施工;⑥进水闸施工;⑦出水闸施工;⑧水泵层施工;⑨拦污栅安装;⑩进水池施工;11厂房施工;12电机层施工。
事件三:主泵房基础灌注桩共72根,项目划分为一个分部工程且为主要分部工程,该分部工程划分为12个单元工程,每个单元工程灌注桩根数为6根。质量监督机构批准了该项目划分,并提出该灌注桩为重要隐蔽单元工程,要求质量评定和验收时按每根灌注桩填写重要隐蔽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表。
事件四:进水池左侧混凝土翼墙为前池及进水池分部工程中的一个单元工程。施工完成后,经检验,该翼墙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经设计单位复核,不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决定返工重做,导致直接经济损失35万元,所需时间40d。返工重做后,该单元工程质量经检验符合优良等级标准,被评定为优良,前池及进水池分部工程质量经检验符合优良等级标准,被评定为优良。
事件五:该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了档案专项验收。档案专项验收的初步验收和正式验收分别由监理单位和项目法人主持。
【问题】
1.指出事件一中直接为混凝土工程所做的施工准备工作(用工作编号表示,如①、②)。
2.指出事件二中主泵房部分相关工作适宜的施工顺序(用工作编号和箭头表示,如①→②)。
3.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 176-2007),指出事件三中的不妥之处,并改正。
4.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 176-2007),分别指出事件四中单元工程、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结果是否正确,并简要说明事由。
5.根据《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部令第9号),确定事件四中质量事故的类别,并简要说明事由。
6.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水办[2008]366号),指出事件五中的不妥之处,并改正。
【参考答案】
1.③、⑤、⑧、⑩、11
2.②→④→⑧→⑤→12→11(④→⑧、⑧→⑤、⑤→12;②→④、12→11)
3.质量监督机构要求质量评定和验收时按每根灌注桩填写重要隐蔽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表不妥。本题不应该按照每根来填写签证表,而应该按照12个单元工程来填写签证表。
4.(1)该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优良,正确;
因为: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2)该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优良不正确;
因为:发生过质量事故的分部工程质量等级不能评定为优良。
5.较大质量事故;
因为:直接经济损失费用35万元大于30万元,且小于100万元;
事故处理工期40d(大于1个月,且小于3个月)。
6.档案专项验收的初步验收和正式验收分别由监理单位和项目法人主持进行不妥;
初步验收应由工程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委托相关单位主持;
正式验收应由工程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的档案业务主管部门主持。
2、背景资料
某溢洪道除险加固工程,控制段共5孔,每孔净宽9.0m,底板顶面高程为21.0m,闸墩顶高程32.0m,墩顶以上为混凝土排架、启闭机房及公路桥。加固方案为:底板顶面增浇20cm厚混凝土,闸墩外包15cm厚混凝土,拆除重建排架、启闭机房、公路桥。
为方便施工,加快施工进度,施工单位在未经复核的情况下,当现浇桥面板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即拆除脚手架及承重模板。一辆特重起重机在桥上进行吊装作业时,桥面发生坍塌,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60万元。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电话报告。
【问题】
1.根据《水工混凝土工程施工规范》(SL677-2014),说明桥面板拆模时机是否正确,为什么?
2.根据《水利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和处置规则》(水安监[2016]220号),事件中施工单位负责人在接到事故电话报告后,应在多长时间内向哪个单位(部门)进行电话报告?
3.电话快报内容包括什么?
【参考答案】
1.不正确,根据《水工混凝土工程施工规范》( SL677-2014 )该桥桥面板跨度大于8m,现浇桥面板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100%才可拆模。
2.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电话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在1小时内向主管单位和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电话报告。其中: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向项目法人(项目部)负责人报告,项目法人(项目部)负责人应于1小时内向主管单位和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电话快报包括: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