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考点讲解:施工进度计划表达与控制
来源 :考试网 2018-04-07
中施工进度计划表达与控制
1.横道图
1.双代号网络计划
2.单代号网络计划
3.双代号时标网络计划
4.单代号搭接网络计划(14年考点)
(1)总时差为最小的工作应为关键工作。
(2)从起点节点开始到终点节点均为关键工作,且所有工作的时间间隔仅为零的线路应为关键线路。
5. 网络计划优化
包括工期目标、费用目标和资源目标的优化。
网络计划优化时选择应缩短持续时间的关键工作宜考虑下列因素:(14年考点)
(1) 缩短持续时间对质量和安全影响不大的工作;
(2) 有充足备用资源的工作;
(3) 缩短持续时间所需增加的费用最少的工作。
【案例题1】背景资料
承包人承担某水闸工程施工,编制的施工总进度计划中相关工作如下:
①场内建路,②水闸主体施工,③围堰填筑,④井点降水,⑤材料仓库,⑥基坑开挖,⑦地基处理,⑧办公、生活用房等。监理工程师批准了该施工总进度计划。其中部分工程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单位:天)。
施工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工程初期排水施工中,围堰多处滑坡。承包人采取技术措施后,保证了围堰安全,但造成A工作时间延长5天。
事件二:岸坡开挖过程中,遭遇局部深层淤泥层,该情况在发包人提供的地质资料中未能反映。承包人及时向发包人和监理人进行汇报,并采取措施进行了处理。F工作实际持续时间为40天,承包人以不利物质条件为缘由,提出延长工期和增加费用要求。
问题:
1.指出背景资料的相关工作中属于工程准备期的工作(用编号表示);工程施工总工期中,除工程准备期外,还应包括哪些施工时段?
2.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图中,不考虑事件1和事件2的影响,C工作的持续时间应为多少天?并说明理由。
3.综合事件1、事件2,指出完成图示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的实际工期。承包人有权要求延长工期多少天?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1.①⑤⑧,还包括施工期、完建期。
2.125天,井点降水工作应从基坑开挖到基坑全部回填完毕期间一直不停止,所以伴随地基处理、土方开挖、下部混凝土施工过程。
3.实际工期为: 12+10+40+95=157 天。 承包人有权要求延长 10 天工期。理由: 事件 1由于是承包人本身责任,因此不能主张延长工期,事件 2 由于发包人提供地址勘探资料有误,导致工期延长 20 天, 但由于其中已有 10 天能影响总工期,因此承包人有权要求延长10 天工期。
【案例题2】背景资料
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堤防加固项目的施工合同,主要内容为堤身加固和穿堤涵洞拆除重建。为保证项目按期完成,将堤身划分成2个施工段组织流水施工,初始施工进度计划如下图(单位:天)。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项目部在审查初始的施工进度计划时,提出了优化方案,即按先“Ⅱ堤段”、后“工堤段”顺序组织施工,其他工作逻辑关系不变,各项工作持续时间不变,新计划已获监理单位批准并按其组织施工。
事件2:在进行第Ⅱ段堤基清理过程中发现蚁穴和大量白蚁,施工单位按程序进行了上报。经相关单位研究,确定采用灌浆处理方案,增加费用10万元。施工单位因不具备灌浆施工能力,就自行分包给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但未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灌浆工作从第Ⅱ段堤基清理完成开始,到堤顶道路施工前结束,工作持续时间20天。
事件3:由于设计变更,“Ⅱ段堤身填筑”(F工作)推迟5天完成。
事件4:工段砌石护坡施工中,监理工程师检查发现碎石垫层厚度局部不足,返工处理,D工作推迟3天完成。
事件5:第225天末检查时,“Ⅱ段砌石护坡”(G工作)已累计完成40%工程量,“I段堤身填筑”(C工作)已累计完成40%工程量,“穿堤涵洞”(K工作)已累计完成60%工程量。
【问题】
1.根据事件1和事件2,绘制新的施工网络计划图(工作名称用原计划中的字母代码表示),分别计算原计划与新计划的工期,确定新计划的关键线路(用工作代码表示)。
2.事件2中,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之外,“相关单位”还应包括哪些?对于分包工作,指出施工单位的不妥之处,简要说明正确做法。
3.分别指出事件3、事件4的责任方,分析对工期的影响及可获得工期补偿的天数。
4.根据事件5,分别指出第225天末G、C、K工作已完成多少天工程量,及其对工期有何影响(假定各工作匀速施工)?
【答案】
1. 绘制新的网络计划图
原计划工期457天,新计划工期440天。
新计划关键线路:A→E→F→C→D→H。
2.“相关单位”还应包括设计单位和白蚁防治研究所。
施工单位自行确定分包单位不妥;未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不妥;
正确做法是:施工单位提出分包申请经监理机构审核,业主同意后,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
3.事件3中,责任方为发包人,影响工期5天,可获得5天的工期补偿。
事件4的责任方为承包人,影响工期3天,不能获得工期补偿。
4.根据第225天末检查结果:
G工作完成了44天工程量,拖期11天,总时差10天,对工期影响1天。
C工件完成了48天工程量,拖期7天,C为关键工作,对工期影响7天。
K工作完成了72天工程量,拖期133天,总时差240天,对工期无影响。
【解析】本小题主要考核工作进展表示方法以及工作延误对工期的影响。
第225天末检查时,“Ⅱ段砌石护坡”(G工作)已累计完成40%工程量,G工作完成了110×40%=44天;“I段堤身填筑”(C工作)已累计完成40%工程量,C工作完成了120×40%=48天;“穿堤涵洞”(K工作)已累计完成60%工程量,K工作完成了120×60%=72天。
按计划进行,第225天末:
G工作最早开始时间为170天,应完成55天工程量(225-170=55天),故拖期11天(55-44=11天);G工作为非关键工作,总时差为10天,故影响工期1天。
C工作最早开始时间为170天,应完成55天工程量;故拖期7天;C工作为关键工作,故影响工期7天。
K最早开工时间为20天,225-20=205天,大于K工作持续时间,故工作应全部完成。205-72=133天。K工作的总时差为240天,故不影响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