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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一级建造师市政工程章节考点:1K412014

来源 :考试网 2019-08-15

  1K412014 混凝土施工技术

  一、混凝土的抗压强度

  (1)在进行混凝土强度试配和质量评定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以边长为150mm的立方体标准试件测定。试件以同龄期者3块为一组,并以同等条件制作和养护。

  (2)评定混凝土强度的方法,包括标准差已知统计法、标准差未知统计法以及非统计法三种。工程中可根据具体条件选用,但应优先选用统计方法。

  (3)对C60及以上的高强度混凝土,当混凝土方量较少时,宜留取不少于10组的试件,采用标准差未知的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

  (​详见《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5​0​1​0​7​-​2​0​1​0))

  二、混凝土原材料

  (1)混凝土原材料包括水泥、粗细骨料、矿物掺合料、外加剂和水。配制混凝土用的水泥等各种原材料,其质量应分别符合相应标准。

  (2)配制高强混凝土的矿物掺合料可选用优质粉煤灰、磨细矿渣粉、硅粉和磨细天然沸石粉。

  (3)常用的外加剂有减水剂、早强剂、缓凝剂、引气剂、防冻剂、膨胀剂、防水剂、混凝土泵送剂、喷射混凝土用的速凝剂等。

  三、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步骤

  (1)初步配合比设计阶段,根据配制强度和设计强度相互间关系,用水灰比计算方法,水量、砂率查表方法以及砂石材料计算方法等确定计算初步配合比。

  (2)试验室配合比设计阶段,根据施工条件的差异和变化、材料质量的可能波动调整配合比。

  (3)基准配合比设计阶段,根据强度验证原理和密度修正方法,确定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材料用量。

  (4)施工配合比设计阶段,根据实测砂石含水率进行配合比调整,提出施工配合比。

  在施工生产中,对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施工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开盘鉴定时应检测混凝土拌合物的工作性能,并按规定留取试件进行检测,其检测结果应满足配合比设计要求。

  四、混凝土施工

  混凝土的施工包括原材料的计量,混凝土的搅拌、运输、浇筑和混凝土养护等内容。

  (一)原材料计量

  各种计量器具应按计量法的规定定期检定,保持计量准确。在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应注意控制原材料的计量偏差。对骨料的含水率的检测,每一工作班不应少于一次。雨期施工应增加测定次数,根据骨料实际含水量调整骨料和水的用量。

  (二)混凝土搅拌、运输和浇筑

  1.混凝土搅拌

  混凝土拌合物应均匀,颜色一致,不得有离析和泌水现象。搅拌时间是混凝土拌合时的重要控制参数,使用机械搅拌时,自全部材料装入搅拌机开始搅拌起,至开始卸料时止,延续搅拌的最短时间应符合表1K412014的规定。

  混凝土最短搅拌时间表 表1K412014

搅拌机类型

搅拌机容量

(L)

混凝土坍落度(mm)

<30

30~70

>70

混凝土最短搅拌时间(min)

强制式

≤400

1.5

1.0

1.0

≤1500

2.5

1.5

1.5

  注:①当掺入外加剂时,外加剂应调成适当浓度的溶液再掺入,搅拌时间宜延长;

  ②采用分次投料搅拌工艺时,搅拌时间应按工艺要求办理;

  ③当采用其他形式的搅拌设备时.搅拌的最短时间应按设备说明书的规定办理,或经试验确定。

  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应在搅拌地点和浇筑地点分别随机取样检测。每一工作班或每一单元结构物不应少于两次。评定时应以浇筑地点的测值为准。如混凝土拌合物从搅拌机出料起至浇筑入模的时间不超过15min时,其坍落度可仅在搅拌地点检测。在检测坍落度时,还应观察混凝土拌合物的黏聚性和保水性。

  2.混凝土运输

  (1)混凝土的运输能力应满足混凝土凝结速度和浇筑速度的要求,使浇筑工作不间断。

  (2)运送混凝土拌合物的容器或管道应不漏浆、不吸水,内壁光滑平整,能保证卸料及输送畅通。

  (3)混凝土拌合物在运输过程中,应保持均匀性,不产生分层、离析等现象,如出现分层、离析现象,则应对混凝土拌合物进行二次快速搅拌。

  (4)混凝土拌合物运输到浇筑地点后,应按规定检测其坍落度,坍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工艺要求。

  (5)预拌混凝土在卸料前需要掺加外加剂时,外加剂的掺量应按配合比通知书执行。掺入外加剂后,应快速搅拌,搅拌时间应根据试验确定。

  (6)严禁在运输过程中向混凝土拌合物中加水。

  (7)采用泵送混凝土时,应保证混凝土泵连续工作,受料斗应有足够的混凝土。泵送间歇时间不宜超过15min。

  3.混凝土浇筑

  (1)浇筑前的检查

  浇筑混凝土前,应检查模板、支架的承载力、刚度、稳定性,检查钢筋及预埋件的位置、规格,并做好记录,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浇筑。在原混凝土面上浇筑新混凝土时,相接面应凿毛,并清洗干净,表面湿润但不得有积水。

  (2)混凝土浇筑

  1)混凝土一次浇筑量要适应各施工环节的实际能力,以保证混凝土的连续浇筑。对于大方量混凝土浇筑,应事先制定浇筑方案。

  2)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并应在底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

  3)采用振捣器振捣混凝土时,每一振点的振捣延续时间,应以混凝土表面呈现浮浆、不出现气泡和不再沉落为准。

  (三)混凝土养护

  (1)一般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应在收浆后尽快予以覆盖和洒水养护。对干硬性混凝土、炎热天气浇筑的混凝土、大面积裸露的混凝土,有条件的可在浇筑完成后立即加设棚罩,待收浆后再予以覆盖和养护。

  (2)洒水养护的时间,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等要求以及高强度混凝土,不少于14d。使用真空吸水的混凝土,可在保证强度条件下适当缩短养护时间。采用涂刷薄膜养护剂养护时,养护剂应通过试验确定,并应制定操作工艺。采用塑料膜覆盖养护时,应在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及时覆盖严密,保证膜内有足够的凝结水。

  (3)当气温低于5℃时,应采取保温措施,不得对混凝土洒水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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