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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19第十五批一级建造师初始、重新注册及增项注册证书领取通知

来源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 2019-07-22

  关于领取上海市2019年度第十五批一级建造师初始、重新注册及增项注册人员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19年第十三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19年第114号),请有关单位派员按如下要求办理领取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手续(具体名单见附件)。

  一、 注册证书领取:

  (一) 携带材料:

  1、 经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2、 企业介绍信原件。

  3、 注册建造师免冠一寸彩照一张。

  4、 增项注册的需带好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二) 领证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 15,下午1:30-4:30(周五下午1:30-3:00)。

  (三) 领证地点:

  小木桥路683号一楼领证(章)处建造师初始、变更发证窗口。

  (四) 注意事项:

  领取未盖钢印的初始注册证书后,需贴好照片,并在一楼领证(章)处建造师盖章窗口加盖钢印和红章(增项的,在原注册证书增项页贴页后加盖红章)。

  二、 执业印章相关事项:

  执业印章持有人前往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厂自行刻制.印章模式及印章制作所需信息查询详见沪建建管[2016]1181号文件。

  上海市城乡和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

  2019年06月18日

  相关附件

  203名符合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的人名员名单.doc

  1100名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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