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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2021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公布了

来源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7-06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中,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9日9∶00—7月19日16∶00;网上缴费时间为2021年7月21日9∶00—7月27日16∶00。具体详情如下:

老师协助报名  报考专业咨询  工作年限咨询

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兖州煤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21〕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日期

时间

科目

9月11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2日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应试人员只允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三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管理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应试人员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考试成绩查询网站为中国人事考试网。

  四、报考条件

  (一)级别为考全科的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级别为免二科的报考条件

  凡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增报专业

  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考。

  五、报名安排及其他相关事项

  (一)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

  报名时间:2021年7月9日9∶00—7月19日16∶00;

  缴费时间:2021年7月21日9∶00—7月27日16∶00

  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应试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并上传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的正面证件照(上传照片前应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处理,通过后方可上传),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等。以往已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过的应试人员不得更换照片。已注册的应试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须完善相关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提交补充相关信息24小时后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核查结果,核查完成后方可报名。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应试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报信息,诚信参考,本人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报本人报考信息、代替本人作出承诺。

  应试人员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仔细阅读政策规定、办事指南,知晓人事考试机构核查与监管的有关规定。

  (二)报名期间,应试人员务必仔细对照报名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报考信息与报考条件进行比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点击报名确认按钮,进入缴费状态,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居住地为济宁的应试人员选择济宁作为报考考区,同时需按照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居住地选择核查点(附件1)。由于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核查通过后,无法修改报名信息,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应试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或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人员,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一经选择无法更改,请谨慎选择。

  (四)资格核查工作由各核查点负责,截止时间统一定于7月20日16:00。核查程序如下:

  1.以下三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到所属核查点接受现场核查: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

  (2)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应试人员;

  (3)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人员。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聘)证明(仅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提供);

  (5)建筑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仅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提供);

  (6)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仅增报专业的提供)。

  2.以下四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的电子版,到所属核查点接受现场核查:

  (1)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人员;

  (2)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应试人员;

  (3)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应试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应试人员。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报考级别为“免二科”、“增报专业”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期间上传证明(证书)等相关材料,由所属核查点进行网上人工核查,应试人员务必于7月20日16:00前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申请、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核查的报考级别为 “免二科”、“增报专业”的应试人员,仍须到所属核查点接受现场核查。

  4.各核查点须对所学专业与允许报考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应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

  5.应试人员上传证明材料无法辨别真伪或其他需要到现场的情形,各核查点可要求应试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查。

  (五)各核查点要严格报名资格核查工作,可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应试人员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备查。资格核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各核查点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 程接受社会监督。

  应试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照所属核查点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忘记登录用户名、密码的,与所属核查点或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方式:010-87901800)进行解答。

  (七)应试人员须在2021年9月7日9∶00至9月12日14∶05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八)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在全省16市设置考区(考试地点)。

  六、收费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5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80号)文件规定,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费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70元。

  各核查点要进一步规范报名管理,严格资格核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宣传力度,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 核查点一览表

  2. 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参考样式)

  济宁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7月5日

  附件1、核查点一览表

序号

核查点名称

地址

咨询电话

1

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琵琶山北路(新327北路西)151号任兴商务中心B座305房间

0537-5661305

2

兖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防消防办公中心(扬州路2号)817房间

0537-3428539

3

曲阜市人才服务中心

曲阜市大成路星光天地广场B座为民服务中心一楼A022内室

0537-4492650

4

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泗水县泗城中兴路10号泗水县为民服务中心715房间

0537-4365372

5

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702室

0537-5258536

6

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微山县东风东路清水巷8号(人才中心)专技科

0537-8227386

7

鱼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鱼台县鱼新二路老政府二楼东

0537-6211905

8

金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乡县人防大厦十三楼1314

0537-8709221

9

嘉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祥县呈祥街3号嘉祥县为民服务中心西辅楼3楼E206人事考试窗口

0537-6830017

10

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汶上县泉河路815号四楼专技科

0537-7211106

11

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梁山县新城区办公区3068房间

0537-7323988

12

济宁高新区人力资源部

科技馆C区高新区市民中心大厅二楼59、60号窗口

0537-2363862

13

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西侧,北湖区社会事务科

0537-3297994

14

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

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710室(麟祥路1号)

0537-6980818

15

兖州煤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邹城市凫山路298号

0537-5382508

16

济宁市人事考试中心

太白湖新区京杭路30号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北楼A307房间

0537-2967978

  附件2

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参考样式)

  (核查点名称):

  兹证明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为我单位职工,从事 工作已满x年,同意其以我单位名义报考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我单位对以上信息真实性负责。

  2021年x月x日

  (单位盖章)

  原文地址:http://hrss.jining.gov.cn/art/2021/7/5/art_27036_27062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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