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要求一建报名单位名称后添加莱州
来源 :莱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1-07-06
中关于转发《关于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街道,各园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烟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烟人考函〔2021〕12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制相关政策详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用人单位要组织报考人员认真研读报考文件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1号令),切实做到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杜绝违纪违规失信行为。
在填写报名信息时,“工作单位”名称应与公章一致。其中,单位名称中没有“莱州”字样的,请在单位名称后填加“(莱州)”字样,如“山东中昌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莱州)”,以便识别和查询。
附件:《关于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烟人考函〔2021〕12号)
莱州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2021年7月5日
原文地址:http://www.laizhou.gov.cn/art/2021/7/5/art_31442_29295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