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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2021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7月6日至18日

来源 :兴安盟人事考试网 2021-07-06

  兴安盟人事考试网公布的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中,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我区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6日10:00-7月18日23:00;网上资格审核时间为2021年7月7日10:00-7月20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为2021年7月6日10:00-7月21日17:00。具体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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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一、考试设置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考试时间

  2021年9月11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21年9月12日

  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 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二)报名时间

  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我区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6日10:00—7月18日23:00;网上资格审核时间为2021年7月7日10:00—7月20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为2021年7月6日10:00—7月21日17:00;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考生务必确认本人符合相关条件并正确选择拟考级别和考试科目,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三)告知承诺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承诺本人已知晓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和材料、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利与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承诺方式及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报考人员利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四)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上述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时,将收到本次报名审核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提示,需在自治区资格审核时限内到报名地区人事考试机构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五)对于符合免二科和无法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需携带报名表、工作证明及本人的毕业证原件和符合免试的相关证件,需在自治区资格审核时限内到报名地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现场人工审核。现场人工审核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7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通过现场人工审核的考生,应及时查询核对本人报考状态,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信息无误(特别注意报考级别和科目务必准确)、核查通过、缴费成功、报名完成,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备用。

  (六)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七)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为2.5cm×3.5c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9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老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八)打印准考证。2021年9月6日10:00—9月10日,报名成功后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监督管理及违纪处理

  (一)考试组织机构将对考试过程实行日常监管并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二)考生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应试人员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客观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考场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试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四)根据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六、考区设置

  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在区直(呼和浩特)和全区11盟市均设置考区。

  七、考试收费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原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的规定,每人收取考试报名费20元。客观题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70元。

  附件:自治区各盟市资格审核部门联系方式

  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7月2日

  原文地址:http://www.xamks.com/html/2/Content14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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