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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人社局2018年葫芦岛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证书发放通知

来源 :葫芦岛人社局 2019-06-02

关于发放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等资格考试葫芦岛考区合格证书的通知

  人才工作服务分中心人事考试科将于2019年6月3日开始发放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注册公用设备(电气、环保)工程师、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葫芦岛考区)合格证书。

  一、领取所需材料

  1、考试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

  2、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3、学历证、学位证原件(用于资格复审)。

  4、所在单位劳动合同(领取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合格证考生无须提供)。

  5、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并准备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背景无颜色要求),粘贴于《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照片位置。《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经证书管理部门盖章后,由考生自行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6、他人代领:凭代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以上相关材料。

  二、领取时间

  2019年6月3日至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逾期补领时间为每个月最后一周的周二、周四(节假日休息)。

  三、领取地址及电话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1号左裙楼二楼人才工作服务分中心人事考试科。咨询电话:6660762 6660763。

  葫芦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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