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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辽宁锦州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时间4月20日起

来源 :考试网 2018-04-21

  关于发放锦州考区2017年一级建造师水平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一、办理证书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

  (二)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用于资格复审)对于无法现场甄别的学历(位)证书,考生需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档案。。

  (三)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免试条件指定的材料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四)《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随证书一同发放,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五)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背景无颜色要求)。

  (六)因故不能本人领取合格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凭上述材料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代为领取。

  二、领取证书时间:每周一、二领取,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休息。

  三、 地址:锦州市市府路68号(市政府B座215室)。

  四、 其他事项

  (一)根据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1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七条、第十条规定,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二)证书发放咨询电话:0416-3872302

  (三) 本次发放不包含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合格的考生(一级建造师增项合格的考生),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2018年4月20日

  锦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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