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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串讲: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来源 :考试网 2019-11-06

  1Z301061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一、知识产权客体

  (1)作品;(2)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3)商标;(4)地理标志;(5)商业秘密;(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7)植物新品种;(8)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二、法律特征

  (一)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

  其他的民事权利都只有财产权或人身权的单一属性,只有知识产权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

  (二)专有性

  知识产权同其他财产所有权一样,具有绝对的排他性。权利人对智力成果享有专有权,其他人若要利用这一成果必须经过权利人同意,否则构成侵权。

  (三)地域性

  知识产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其效力只及于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的一国法律所能及的地域内。对于有形财产则不存在这一问题,无论财产转移到哪个国家,都不会发生财产所有人自动丧失所有权的情形。

  (四)期限性

  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法律的保护,一旦超过法定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该智力成果就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共同所有。有形财产权没有时间限制,只要财产存在,权利就必然存在。

  【例题·多选】关于知识产权法律特征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7】

  A.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双重属性

  B.效力不受地域限制

  C.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法律保护

  D.不存在排他性

  E.是权利人对其创造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

  【答案】ACE

  【解析】

  (一)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

  (二)专有性,知识产权同其他财产所有权一样,具有绝对的排他性。

  (三)地域性,知识产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其效力只及于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的一国法律所能及的地域内。

  (四)期限性,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法律的保护,一旦超过法定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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