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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章节讲义:1Z304016

来源 :考试网 2019-07-21

  二、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其合同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

  (一)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签订的合同(简称“限人”),其效力情形根据不同主体的行为方式不同,具体见表2Z204010-1。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的效力 表2Z204010-1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定代理人

追认

有效

拒绝

无效

默示(不做表示)

相对人

催告

法定代理人1个月内未做表示视为拒绝

撤销

合同被追认前

  (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其效力情形根据不同主体的行为方式不同,具体见表2Z204010-2。

  无权代理人订立合同的效力 表2Z204010-2

无权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追认

有效

拒绝

无效

默示(不做表示)

相对人

催告

法定代理人1个月内未做表示视为拒绝

撤销

合同被追认前

  (三)无权处分行为

  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无权处分人)。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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