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来源 :考试网 2018-12-18
中2019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考点】竣工验收的主体和法定条件
(1)竣工验收主体: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2)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法定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比较:竣工备案应当提交的文件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4)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6)住宅工程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真题】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该由()组织。【2015】
A.施工单位
B.建设单位
C.监理单位
D.设计单位
【答案】B
【解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真题】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属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有()。【2016】
A.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B.工程监理日志
C.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D.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E.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答案】ACDE
【解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考点】工程竣工质量争议
1.承包方责任的处理
(1)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2)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2.发包方责任的处理
下列情形,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发包人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1)提供的设计有缺陷;
(2)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3)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3.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的处理
(1)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2)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
注:工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不因发包人是否擅自使用而免除承包人的质量责任。
【真题】关于竣工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2016】
A.因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有缺陷,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的,发包人不承担责任
B.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修理、返工,但不能减少支付工程价款
C.工程竣工时发现质量问题,无论是建设单位责任还是施工企业责任,施工企业都有义务进行修复或返修
D.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建设工程的,工程质量责任全部由发包人承担
【答案】C
【解析】A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应当承担过错责任:(1)提供的设计有缺陷;(2)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3)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B错误,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D错误,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