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行政诉讼的法院管辖、起诉和受理
来源 :考试网 2018-07-03
中行政诉讼的法院管辖、起诉和受理
一、行政诉讼管辖
(一)级别管辖
(二)一般地域管辖
二、起诉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争议未经行政复议,由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应当在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起诉。经过行政复议但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而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起诉;若行政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复议决定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申请人可以在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起诉。
【内容总结】
三、受理
【习题1】某县人民法院审查其管辖范围内的行政诉讼案件,应当依据和参照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 )。【2013】
A.各地的地方性法规
B.案件所在县人民政府公开发布的数据
C.法律、行政法规
D.案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
E.案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规章
【答案】CD
【解析】行政诉讼的审理。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发布的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