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行政复议范围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来源 :考试网 2018-07-03
中行政复议范围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一、行政复议范围
有11项可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结合建设工程实践,其中7种尤为重要: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行政处罚)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行政强制措施)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侵权)
(4)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侵权)
(5)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侵权)
(6)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行政不作为)
(7)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侵权)
【行政复议受案范围:①行政处罚②行政强制措施③侵权④行政不作为】
下列事项应按规定的纠纷处理方式解决,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起申诉;(内部行政行为)
(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应当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调解)
【不得提起行政复议的范围:①内部行政行为②行政调解】
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行政处罚)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
(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侵权)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侵权)
(5)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侵权)
(6)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行政不作为)
(7)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侵权)
(8)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侵权)
(9)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侵权)
(10)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行政不作为)
(11)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行政不作为)
(12)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侵权)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①行政处罚②行政强制(措施+执行)③侵权④行政不作为】
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国家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抽象行政行为)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内部行政行为)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最终裁决行为)
【不得提起行政复议的范围:①内部行政行为②行政调解】
【习题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单独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是( )【2013】
A.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
B.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C.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
D.部分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规章.
【答案】B
【解析】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范围。(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4)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5)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6)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7)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审查申请的抽象行政行为:(1)国务院部门的规定;(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3)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但以上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习题2】下列情形中,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2014】
A.对拘役不服的
B.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奖惩决定不服的
C.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财产权的
D.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E.认为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违法的
【答案】CD
【解析】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诉讼法》规定,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如强制隔离、强制约束)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如伤残抚恤金、遗属抚恤金、福利金、救济金等);(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如财产义务、行为义务,典型表现为乱收费、乱摊派);(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9)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但是,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拘役是刑事责任,非行政机关作出,不属行政诉讼受案单位,A错误。B选项系行政机关内部行政行为,E属于抽象行政行为,都不属行政诉讼受案单位。CD系行政机关的一般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习题3】在工程建设领域,行政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通常包括( )。
A.行政处罚
B.行政处分
C.行政许可
D.行政强制措施
E.行政调解
【答案】ACD
【解析】根据2009年8月经修改后颁布的《行政复议法》规定,有11项可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结合建设工程实践,其中7种尤为重要:(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4)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5)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6)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7)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习题4】根据《行政复议法》,市建委的下列行为中,当事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有( )。
A.限制某项目经理的人身自由
B.查封某建筑公司的主要财产
C.给其内部某公务员撤职的处分
D.冻结某建筑公司的银行账号
E.向某建筑公司摊派赞助费
【答案】ABDE
【解析】本题考点是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有11项可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结合建设工程实践,其中7种尤为重要:(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4)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5)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6)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7)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下列事项应按规定的纠纷处理方式解决,不能提起行政复议:(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起申诉;(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应当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C选项内部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习题5】施工企业因下列情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是( )。
A.对吊销其资质证书不服的
B.对查封其财产不服的
C.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中标权利的
D.认为某省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违法的
【答案】D
【解析】《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如强制隔离、强制约束)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如伤残抚恤金、遗属抚恤金、福利金、救济金等);(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如财产义务、行为义务,典型表现为乱收费、乱摊派);(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9)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