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合同的法律特征和订立原则
来源 :考试网 2018-06-15
中合同的法律特征和订立原则
一、合同的法律特征
(1)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
(2)合同的当事人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双方自愿协商,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观点、主张强加给另一方。
(3)合同的目的性在于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4)合同的成立必须有两个以上当事人;两个以上当事人不仅作出意思表示,而且意思表示是一致的。
二、合同的订立原则
(一)平等原则
(二)自愿原则
(三)公平原则
(1)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欺诈,不得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无效合同)
(2)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
(3)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不可抗力)
(四)诚实信用原则
(1)订立合同时,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无效合同或可撤销合同)
(2)履行合同义务时,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及时通知、协助、提供必要条件、防止损失扩大、保密等义务;(协助义务)
(3)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也称为后契约义务。(后合同义务)
(五)合法原则
三、合同的分类
(一)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三)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的合同。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如保管合同。
(四)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五)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六)主合同与从合同
四、建设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实质上是一种特殊的承揽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可分为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
【习题1】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了一批钢材,双方约定采用合同书的方式订立合同,由于施工进度紧张,在甲公司的催促之下,双方在未签字盖章之前,乙公司将钢材送到了甲公司,甲公司接受并投入工程使用。甲、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 )。【真题2015】
A.无效
B.成立
C.可变更
D.可撤销
【答案】B
【解析】《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37条还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习题2】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 )。【真题2009】
A.有名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B.有名合同,双务合同,不要式合同
C.无名合同,单务合同,要式合同
D.有名合同,单务合同,要式合同
【答案】A
【解析】考查合同的分类。
【习题3】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达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称为( )。【真题2014】
A.要式合同
B.实践合同
C.有偿合同
D.双务合同
【答案】B
【解析】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可以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的合同。大多数的合同都属于诺成合同,如建设工程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如保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