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
来源 :考试网 2018-06-06
中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
动产物权以占有和交付为公示手段。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习题1】物权变更自登记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是( )。【真题2012】
A.船舶所有权
B.土地抵押权
C.机动车所有权
D.地役权
【答案】B
【解析】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地役权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