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解读: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
来源 :考试网 2018-05-15
中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
1、定期租赁
(1)租赁合同可以约定租赁期限,但租赁期限不得超过 20 年。超过 20 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 20 年。
(2)租赁期限 6 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出租人有维修租赁物的义务
3、当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时,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4、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5、买卖不破租赁: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6、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转租
7、租赁期间占有、使用租赁物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另有约定的除外)
8、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继续租赁
【例】关于租赁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15 真)
A、租赁期限超过 20 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B、租赁期限超过 6 个月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
C、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的,视为租赁合同未生效
D、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租赁合同解除
【参考答案】A